[实用新型]用于燃气灶的燃气喷嘴和具有其的燃气灶有效
申请号: | 201320394559.8 | 申请日: | 2013-07-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3454142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26 |
发明(设计)人: | 孙飞;李志伟;张炳卫 | 申请(专利权)人: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D14/48 | 分类号: | F23D14/48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贾玉姣;黄德海 |
地址: | 528311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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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燃气灶 燃气 喷嘴 具有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厨房电器制备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用于燃气灶的燃气喷嘴和具有其的燃气灶。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喷嘴的一次空气引射孔设置在与燃气进气通道呈90度角的位置,该结构的燃气通道与空气通道对冲,影响了一次空气的引射,燃气通道与空气引射通道存在较大的能量损失。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之一。
为此,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结构简单、增加空气引射的用于燃气灶的燃气喷嘴。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具有上述用于燃气灶的燃气喷嘴的燃气灶。
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的用于燃气灶的燃气喷嘴,包括:主体,所述主体上形成有:燃气通道,所述燃气通道包括进气端和出气端;和一次空气引射通道,所述一次空气引射通道包括进气口和出气口,所述一次空气引射通道的出气口与所述燃气通道的出气端连通且所述一次空气引射通道与所述燃气通道的夹角形成为锐角。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用于燃气灶的燃气喷嘴,将传统的一次空气引射通道与燃气通道互相垂直的结构进行改进,使一次空气引射通道与燃气通道之间构成锐角,燃气与空气呈锐角引射,减小了空气引射时的阻力,增加了空气引射,加大燃气与空气的混合,降低燃烧产物一氧化碳的排放,提高了燃气效率。
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用于燃气灶的燃气喷嘴,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主体形成为柱状,所述燃气通道贯通所述主体的上表面和下表面,所述燃气通道的出气端的外周壁上形成有凸台,所述一次空气引射通道设在所述凸台内。
可选地,所述凸台大体形成为环形,所述凸台上形成有多个间隔开布置的一次空气引射通道。
进一步地,所述凸台的上表面形成为从所述主体的外周壁向下倾斜的斜面,所述一次空气引射通道的进气口设在所述斜面上。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多个所述一次空气引射通道沿所述凸台的周向间隔开均匀布置。
可选地,所述燃气通道的进气端的直径大于所述出气端的直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夹角的范围为35°~55°。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还包括:连接管,所述连接管内形成有混合腔,所述连接管与所述主体相连,且所述混合腔与所述燃气通道和所述一次空气引射通道连通。
可选地,所述连接管与所述主体一体形成。
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二方面的燃气灶,包括:进气阀;燃烧器;和根据上述实施例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燃气喷嘴,所述燃气喷嘴分别与所述进气阀和所述燃烧器连通。
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用于燃气灶的燃气喷嘴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根据图1中的用于燃气灶的燃气喷嘴的俯视图;
图3是根据图2中B-B线的剖面图;
图4是根据图2中C-C线的剖面图;
图5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燃气灶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0:主体;
20:燃气通道;21:进气端;22:出气端;
30:一次空气引射通道;31:进气口;32:出气口;
40:凸台;41:斜面;
50:连接管;51:混合腔;
60:进气阀;
70:燃烧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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