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汽车TCU固定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1320396358.1 | 申请日: | 2013-07-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3358497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25 |
发明(设计)人: | 李伟强;周长信;石波;杨晶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海马汽车研发有限公司;海马轿车有限公司;海马商务汽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16/02 | 分类号: | B60R16/02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31219 | 代理人: | 盛际丰 |
地址: | 201201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汽车 tcu 固定 支架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零部件的固定支架,特别是涉及一种汽车TCU固定支架。
背景技术
目前,大多数汽车的TCU(Transmission Control Unit,变速箱控制器)通过TCU固定架安装在发动机仓内。发动机舱内噪声大、振动大、热辐射也较大,故TCU的工作环境比较恶劣。这种恶劣的环境易导致TCU稳定性下降,寿命降低,故障发生率高,大大影响驾驶安全性及操作性。
另外,受安装空间的限制,TCU固定支架通常只有一端固定安装在车身上,而另一端未固定。汽车在运行中,TCU固定支架容易出现摆动,尤其是汽车通过起伏路面时,TCU固定支架易产生较大幅度的振动,导致TCU与线束接插件易松动,进而影响驾驶安全性及操作性。
中国专利CN201120085398公开了一种汽车TCU安装支架,该TCU安装支架为L形板,其竖直面为TCU安装面,下端弯折面为与蓄电池托架连接的支架固定面,在TCU安装面上分布有TCU安装孔,TCU通过螺栓安装在TCU安装面上;支架固定面通过螺栓与蓄电池托架上的连接支架固定。该TCU支架虽然只需用套筒扳手拆掉两个螺栓就可以拆除,安装方便,易拆卸。然而,该TCU支架只能一端得到固定,其另一端悬空。汽车在运行中,TCU固定支架仍然容易出现摆动,影响驾驶安全性及操作性。
实用新型内容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防振效果佳且适合安装在驾驶室内的汽车TCU固定支架。
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汽车TCU固定支架,包括安装板,所述安装板正面安装汽车TCU;还包括第一固定脚和第二固定脚,所述第一固定脚和第二固定脚的一端均固定连接在所述安装板背面,且所述第一固定脚的另一端和第二固定脚的另一端分别位于所述安装板的两端外侧。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固定脚包括第一侧板、第二侧板,以及连接所述第一侧板和第二侧板的底板,所述第一侧板固设在所述安装板的背面上,且第一侧板与所述底板呈一夹角;所述第二侧板上开设有安装孔,且所述第二侧板位于所述安装板外侧。
优选地,所述第一侧板与所述安装板背面的中部固定连接。
优选地,所述第一侧板与所述底板的连接处设有第一加强筋。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固定脚包括本体和设在所述本体一端的连接部,所述本体与所述安装板背面固定连接;所述连接部与所述本体也呈一夹角,所述连接部位于所述安装板外侧;所述连接部末端设有一U形安装槽。
优选地,所述本体与所述安装板的背面一端固定连接。
优选地,所述本体与所述连接部连接处设有第二加强筋。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汽车TCU固定支架,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该汽车TCU固定支架包括固设在所述安装板背面的第一固定脚和第二固定脚,且所述第一固定脚的另一端和第二固定脚的另一端分别位于所述安装板的两端外侧;所述第一固定脚伸至所述安装板外侧的一端与汽车前围面板的内横梁的连接板相连接,所述第二固定脚伸至所述安装板外侧的一端与汽车前风窗下横梁的内板相连接,这样就使得汽车TCU固定支架两端均得到固定;汽车在运行过程中,TCU固定支架不会产生大幅度振动,故本汽车TCU固定支架防振效果佳、且适合被安装在驾驶室内。
附图说明
图1显示为本实用新型的汽车TCU固定支架的第一立体图。
图2显示为本实用新型的汽车TCU固定支架的后视图。
图3显示为本实用新型的汽车TCU固定支架的侧视图。
元件标号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海马汽车研发有限公司;海马轿车有限公司;海马商务汽车有限公司,未经上海海马汽车研发有限公司;海马轿车有限公司;海马商务汽车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396358.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