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塔式起重机超重保护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20406419.8 | 申请日: | 2013-07-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3319563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04 |
发明(设计)人: | 朱栋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朱栋宇 |
主分类号: | B66C15/00 | 分类号: | B66C15/00;B66C15/06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地址: | 454300***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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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塔式起重机 超重 保护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起重机控制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塔式起重机超重保护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土地资源的减少,城市建设中的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塔式起重机被越来越多地应用在高层建筑的建设中。但是,塔式起重机因为提升超重的事故常有发生。现有技术中,对于塔式起重机超重保护,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案。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塔式起重机超重保护装置,对塔式起重机提升机构提升超重物体起到保护作用。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塔式起重机超重保护装置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塔式起重机超重保护装置,包括:超载限制器,重量传感器,电源控制器,电笛和提升速度限制器;
所述重量传感器,用于感应所述塔式起重机提升物体的重量,并将所述物体的重量发送到所述超载限制器;
所述超载限制器,用于接收所述物体的重量,在所述物体的重量超过预设第一值时,向所述提升速度限制器发送中速提升物体的信号;在所述物体的重量超过预设第二值时,向所述提升速度限制器发送低速提升物体的信号;在所述物体的重量超过预设第三值时,向所述电笛发出报警的信号;在所述物体的重量超过预设第四值时,向所述电笛发出报警的信号,并向所述电源控制器发出停止向提升机构供电的信号;
所述电笛,用于在接收到发出报警的信号后,发出报警;
所述电源控制器,用于在接收到停止向提升机构供电的信号后,停止向提升机构供电;
所述提升速度限制器,用于在接收到所述中速提升物体的信号后,降低提升机构的供电电压到最大速度的50%;在接收到所述低速提升物体的信号后,降低提升机构的供电电压到最大速度的30%。
可选的,所述预设第一值为:所述塔式起重机提升机构最大允许起重量的30%。
可选的,所述预设第二值为:所述塔式起重机提升机构最大允许起重量的50%。
可选的,所述预设第三值为:所述塔式起重机提升机构最大允许起重量的90%。
可选的,所述预设第四值为:所述塔式起重机提升机构最大允许起重量。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塔式起重机超重保护装置,超载限制器对重量感应器感应的物体重量进行限制,按照预设的第一值、第二值、第三值和第四值,分别改变提升机构的提升速度、电笛发出报警信号,停止给提升机构供电、停止提升;防止提升物体超重,造成严重的后果。相对于现有技术的塔式起重机,本实用新型超重限制分等级、限速度,超载保护更细致,更能保护安全生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超重保护装置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塔式起重机超重保护装置,包括:超载限制器100,重量传感器200,电源控制器300,电笛400和提升速度限制器500;
所述重量传感器200,用于感应所述塔式起重机提升物体的重量,并将所述物体的重量发送到所述超载限制器;
所述超载限制器100,用于接收所述物体的重量,在所述物体的重量超过预设第一值时,向所述提升速度限制器发送中速提升物体的信号;在所述物体的重量超过预设第二值时,向所述提升速度限制器发送低速提升物体的信号;在所述物体的重量超过预设第三值时,向所述电笛发出报警的信号;在所述物体的重量超过预设第四值时,向所述电笛发出报警的信号,并向所述电源控制器发出停止向提升机构供电的信号;
所述电笛400,用于在接收到发出报警的信号后,发出报警;
所述电源控制器300,用于在接收到停止向提升机构供电的信号后,停止向提升机构供电;
所述提升速度限制器500,用于在接收到所述中速提升物体的信号后,降低提升机构的供电电压到最大速度的50%;在接收到所述低速提升物体的信号后,降低提升机构的供电电压到最大速度的30%。
本实用新型提供优选的实施例,所述预设第一值为:所述塔式起重机提升机构最大允许起重量的30%。
本实用新型提供优选的实施例,所述预设第二值为:所述塔式起重机提升机构最大允许起重量的50%。
本实用新型提供优选的实施例,所述预设第三值为:所述塔式起重机提升机构最大允许起重量的90%。
本实用新型提供优选的实施例,所述预设第四值为:所述塔式起重机提升机构最大允许起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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