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蝶形户型有效
申请号: | 201320451914.0 | 申请日: | 2013-07-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3412314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29 |
发明(设计)人: | 陆春生;穆振涛;赵志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阳市华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1/04 | 分类号: | E04H1/04 |
代理公司: | 沈阳世纪蓝海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21232 | 代理人: | 黄玉杰 |
地址: | 110168 辽宁***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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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蝶形 户型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住宅建筑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蝶形户型。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小户型房间需求量比较大,但是小户型房间的日照和室内通风量很难满足使用要求,特别是含有东西朝向的小户型房间日照和室内通风量更难满足使用要求。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与缺陷,提供一种尽最大可能满足每户均享日照和室内通风需要的一种蝶形户型。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包括第一核心筒和第二核心筒,在第一核心筒和第二核心筒周围呈蝶形布置有50~80m2的A户型房间、B户型房间、C户型房间、D户型房间和E户型房间,其中A户型房间呈南北向,B户型房间、C户型房间、D户型房间和E户型房间分别呈东南向或西南向,除A户型房间外,B户型房间、C户型房间、D户型房间和E户型房间均设有阳台和飘窗,所述A户型房间、B户型房间、C户型房间、D户型房间和E户型房间共用1个连通的走廊,每户均有2个方向开设窗户。
所述A户型房间面积56.16 m2,B户型房间面积78.62 m2,C户型房间面积70.41 m2,D户型房间面积73.73 m2,E户型房间面积79.07 m2。
所述B户型房间、C户型房间、D户型房间和E户型房间与南北向夹角为30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由于以核心筒为中心,在2个核心筒周围形成蝶形布置10小户型房间房间,有2户为南北向,其余8户呈东南向或西南向,可尽最大可能满足每户均享日照;
(2)每户均在80m2以下,最大可能满足刚需用户的需求;
(3)由于每户均有2个方向开窗,可以满足室内对流通风需要;
(4)户内空间使用功能分区明确,每户餐厨均分开;
(5)面宽只有34m,可节约用地,美化居住环境,
(6)本实用新型可建筑至26层,26层总高控制在80m以内,采用剪力墙结构,结构设计与经济指标合理。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标准层平面图。
图中:
1.第一核心筒, 2. 第二核心筒, 3.走廊,
4.窗户, 5.阳台, 6.飘窗,
7. A户型房间,8. B户型房间, 9. C户型房间, 10. D户型房间, 11.E户型房间。
具体实施方式
如附图所示,本实用新型设有第一核心筒1和第二核心筒2,在第一核心筒1和第二核心筒2周围呈蝶形布置有50~80mm2的A户型房间7、B户型房间8、C户型房间9、D户型房间10和E户型房间11,其中A户型房间7呈南北向,B户型房间8、C户型房间9、D户型房间10和E户型房间11分别呈东南向或西南向,与南北向夹角为30度,除A户型房间7外,B户型房间8、C户型房间9、D户型房间10和E户型房间11均设有阳台5和飘窗6,以尽最大可能满足每户均享日照,A户型房间7面积56.16 m2,B户型房间8面积78.62 m2,C户型房间9面积70.41 m2,D户型房间10面积73.73 m2,E户型房间11面积79.07 m2,每户均在80m2以下,可最大可能满足刚需用户的需求;A户型房间7、B户型房间8、C户型房间9、D户型房间10和E户型房间11共用1个连通的走廊3,可以减小公摊面积,且每户均有2个方向可以开设窗户4,可以满足室内对流通风的需要;室内空间使用功能分区明确,每户餐厨均分开。
本实用新型面宽只有34m,可节约用地,美化居住环境,26层总高控制在80m以内,采用剪力墙结构,结构设计与经济指标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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