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收音及视频通话的遥控器有效
申请号: | 201320510640.8 | 申请日: | 2013-08-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3444629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19 |
发明(设计)人: | 廖艳 | 申请(专利权)人: | 廖艳 |
主分类号: | G08C17/00 | 分类号: | G08C17/00;G08C19/00;G08C23/00;H04N7/14;H04B1/06 |
代理公司: | 北京鼎佳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48 | 代理人: | 侯蔚寰 |
地址: | 515400 广东省揭***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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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收音 视频 通话 遥控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遥控器,尤其涉及一种带收音及视频通话的遥控器。
背景技术
市面上遥控器结构功能单一、不具有带收音及视频通话。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市面上遥控器结构功能单一、不具有带收音及视频通话的不足而提供的一种新型的带收音及视频通话的遥控器。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带收音及视频通话的遥控器,包括遥控器主体、收音接收装置、视频通话装置、喇叭、电池、按钮,所述遥控器主体上方设有视频通话装置,所述收音接收装置位于所述遥控器主体外侧,所述喇叭位于所述遥控器主体右上方,所述遥控器主体内部下方设有电池,所述按钮位于所述视频通话装置下方。
进一步地,所述视频通话装置包括摄像头、显示屏、麦克风、无线信号连接装置,所述摄像头位于所述遥控器主体左侧上方,所述显示屏位于所述摄像头下方,所述麦克风位于所述电池下方,所述无线信号连接装置位于所述麦克风下方,所述摄像头与所述无线信号连接装置信号连接,所述喇叭及麦克风与所述无线信号连接装置信号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结构简单、具有带收音及视频通话。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带收音及视频通话的遥控器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遥控器主体;2、收音接收装置;3、视频通话装置;31、摄像头;32、显示屏;33、麦克风;34、无线连接装置;4、喇叭;5、电池;6、按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
如图1所示,一种带收音及视频通话的遥控器,包括遥控器主体1、收音接收装置2、视频通话装置3、喇叭4、电池5、按钮6,所述遥控器主体1上方设有视频通话装置3,所述收音接收装置2位于所述遥控器主体1外侧,所述喇叭4位于所述遥控器主体1右上方,所述遥控器主体1内部下方设有电池5,所述按钮6位于所述视频通话装置3下方。
优选地,所述视频通话装置3包括摄像头31、显示屏32、麦克风33、无线信号连接装置34,所述摄像头31位于所述遥控器主体1左侧上方,所述显示屏32位于所述摄像头31下方,所述麦克风33位于所述电池5下方,所述无线信号连接装置34位于所述麦克风33下方,所述摄像头31与所述无线信号连接装置34信号连接,所述喇叭4及麦克风33与所述无线信号连接装置34信号连接。
根据上述说明书的揭示和教导,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还可以对上述实施方式进行适当的变更和修改。因此,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面揭示和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些修改和变更也应当落入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此外,尽管本说明书中使用了一些特定的术语,但这些术语只是为了方便说明,并不对本实用新型构成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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