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小型活动柜有效
申请号: | 201320511944.6 | 申请日: | 2013-08-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3446870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26 |
发明(设计)人: | 林博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元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B67/04 | 分类号: | A47B67/04;A47B88/00;A47B96/00 |
代理公司: | 上海翼胜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18 | 代理人: | 翟羽;黄燕石 |
地址: | 201101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小型 活动 | ||
1.一种小型活动柜,包括柜体、抽屉和柜脚,所述抽屉设置在柜体内,所述柜脚设置在所述柜体的下方,其特征在于:所述柜体的宽度为300至320mm,所述抽屉包括最下方的文件抽屉,所述文件抽屉的深度大于340mm,所述文件抽屉的后板的厚度小于8mm,在所述文件抽屉的两侧板上固定设置一个隔条,所述隔条与所述文件抽屉的后板之间的距离为330mm,所述隔条的宽度小于8mm,所述文件抽屉的高度大于245m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小型活动柜,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柜的宽度为300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小型活动柜,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柜的高度为590mm至610mm,在所述文件抽屉上方还设有两个小抽屉,所述三个抽屉的高度之比为40:40:100至43:43:10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小型活动柜,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柜的高度为600mm,在所述文件抽屉上方还设有两个小抽屉,所述三个抽屉的高度之比为42:42:100。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小型活动柜,其特征在于:所述文件抽屉的前板的高度大于所述两侧板的高度,所述两侧板下底边位于所述前板下底边的上方,两者之间的距离大于5mm,所述两侧板上顶边位于所述前板上顶边的下方,两者之间的距离大于25mm。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元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经上海元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511944.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