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残留物去除装置以及3D打印机有效
申请号: | 201320517522.X | 申请日: | 2013-08-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3438681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19 |
发明(设计)人: | 刘红超;张廷威 | 申请(专利权)人: | 英华达(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英华达(上海)电子有限公司;英华达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41J29/17 | 分类号: | B41J29/17 |
代理公司: | 上海思微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37 | 代理人: | 郑玮 |
地址: | 201114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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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残留物 去除 装置 以及 打印机 | ||
1.一种残留物去除装置,用于去除隔板中残留物,所述隔板上具有若干阵列排列的网眼,所述残留物填充于所述网眼中,其特征在于,所述残留物去除装置包括底板以及若干阵列排列的顶针,所述顶针位于所述底板的上侧,所述顶针与所述网眼具有相同排列的阵列,至少所述顶针的顶部能插入所述网眼。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残留物去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残留物去除装置还包括形变部件,所述形变部件位于所述底板的上侧,并位于所述顶针旁,所述形变部件具有第一状态和第二状态,所述形变部件在第一状态的高度高于所述顶针的高度,所述形变部件在第二状态的高度低于所述顶针的高度。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残留物去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形变部件为若干弹簧或伸缩杆,所述形变部件位于所述底板的上侧的边缘。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残留物去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针的高度大于所述隔板的厚度。
5.如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残留物去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针为圆柱形、圆锥形、棱柱形、棱台形。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残留物去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由至少两层可拆卸的子隔板层叠形成。
7.一种3D打印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工作台、残留物去除装置以及隔板,所述残留物去除装置设置于所述工作台上,所述隔板设置于所述残留物去除装置上;所述隔板上具有若干阵列排列的网眼;所述残留物去除装置包括底板、若干阵列排列的顶针以及形变部件,所述顶针位于所述底板的上侧,所述顶针与所述网眼具有相同排列的阵列,至少所述顶针的顶部能插入所述网眼,所述形变部件位于所述底板的上侧,并位于所述顶针旁,所述形变部件具有第一状态和第二状态,所述形变部件在第一状态的高度高于所述顶针的高度,所述形变部件在第二状态的高度低于所述顶针的高度。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3D打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由至少两层可拆卸的子隔板层叠形成。
9.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3D打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形变部件为若干弹簧或伸缩杆,所述形变部件位于所述底板的上侧的边缘。
10.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3D打印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顶针的高度大于所述隔板的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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