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烟囱内筒水平段的非刚性支吊系统及烟囱有效
申请号: | 201320527698.3 | 申请日: | 2013-08-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3412355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29 |
发明(设计)人: | 黎大胜;蔡洪良;杨薇;徐勍;陈飞;潘炎根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 |
主分类号: | E04H12/28 | 分类号: | E04H12/28 |
代理公司: | 上海一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66 | 代理人: | 蔡继清;翁霞 |
地址: | 200063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烟囱 水平 刚性 系统 | ||
1.一种烟囱内筒水平段的非刚性支吊系统,所述烟囱设有烟囱内筒和烟囱外筒,所述外筒底部设有用于供烟囱内筒水平段穿过的洞口,其特征在于,所述非刚性支吊系统包括:
钢支承环,所述钢支承环箍在所述烟囱内筒水平段的外侧,对所述烟囱内筒水平段加以支撑和固定;
非刚性支吊装置,用于对所述钢支承环加以支撑或悬吊,使所述钢支承环能够承载施加在所述烟囱内筒水平段的竖向荷载,并提供竖向变形能力以吸收烟囱内筒竖直段的竖向热变形;以及
水平限位装置,用于约束所述钢支承环的水平移位;其中,
所述非刚性支吊装置和所述水平限位装置的一端与所述钢支承环连接,另一端与烟囱外筒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刚性支吊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烟囱内筒水平段与烟囱内筒竖直段直接固定连接。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刚性支吊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非刚性支吊装置的一端固定于烟囱外筒的洞口顶壁上,另一端固定在所述钢支承环上;所述水平限位装置为设置在烟囱外筒的洞口底壁上的两个水平限位件。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非刚性支吊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非刚性支吊装置为弹簧,所述弹簧数量为两个并分布在烟囱内筒水平段的中心轴线的两侧,所述两个限位件分布在烟囱内筒水平段的中心轴线的两侧。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刚性支吊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非刚性支吊装置的一端固定于烟囱外筒的洞口底壁上,另一端固定在所述钢支承环上;所述水平限位装置为设置在烟囱外筒的洞口侧壁上的两个水平限位件。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非刚性支吊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非刚性支吊装置为弹簧,所述弹簧数量为两个并分布在烟囱内筒水平段的中心轴线的两侧,所述两个限位件分布在烟囱内筒水平段的中心轴线的两侧且高度与烟囱内筒中心轴线高度相同。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刚性支吊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非刚性支吊装置与水平限位装置由单个构件构成,所述构件具有非刚性支吊功能和水平限位功能。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非刚性支吊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构件由弹簧以及与弹簧成一体的水平限位件组成。
9.一种烟囱,用于火力发电厂,所述烟囱包括烟囱外筒和烟囱内筒,所述烟囱内筒包括烟囱内筒竖直段和烟囱内筒水平段,其特征在于,所述烟囱内筒水平段与烟囱内筒竖直段直接固定连接,且所述烟囱还包括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非刚性支吊系统。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未经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527698.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变压器骨架
- 下一篇:可调压力新型摩擦搓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