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有趣味效果的电视机有效
申请号: | 201320544210.8 | 申请日: | 2013-09-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3482342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12 |
发明(设计)人: | 王国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1 | 分类号: | H04N21/41;H04N21/422 |
代理公司: | 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谭志强 |
地址: | 528400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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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带有 趣味 效果 电视机 | ||
1.一种带有趣味效果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信息发送模块、电视机和设置在电视机外部的声光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电视机包括信息接收模块、信息处理模块以及信息显示模块;所述信息发送模块与信息接收模块无线通信,用于发送具有一种或多种趣味效果信息的命令给信息接收模块;所述信息接收模块用于接收、解码所述信息发送模块传输的命令,并将所述命令传输给所述信息处理模块;所述信息处理模块根据所述信息接收模块传输的命令控制所述信息显示模块和/或声光显示装置响应出趣味效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趣味效果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显示模块包括图像显示模块和声音显示模块。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带有趣味效果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显示模块为显示屏。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带有趣味效果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声音显示模块为扬声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趣味效果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声光显示装置为红蓝爆闪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趣味效果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信息发送模块为设置有所述趣味功能的按键的红外遥控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趣味效果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信息接收模块为红外接收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趣味效果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处理模块为主控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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