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汽车行李箱锁应急开启机构及汽车行李箱锁有效
申请号: | 201320546133.X | 申请日: | 2013-09-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3515047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02 |
发明(设计)人: | 金松;张强;张玉玺;苑桂娜;孙忠坤 | 申请(专利权)人: | 烟台三环锁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B83/26 | 分类号: | E05B83/26;E05B53/00;E05B17/22;E05B17/00 |
代理公司: | 烟台双联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7225 | 代理人: | 曲显荣 |
地址: | 2640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汽车 行李箱 应急 开启 机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行李箱锁,更具体的涉及一种汽车行李箱锁的开启机构,属于汽车门锁结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汽车行李箱锁开启形式多为手动拉线开启、电动开启、拉杆钥匙开启,随人们对汽车安全性要求的提高,衍生出行李箱锁应急逃生的开启功能。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上述问题,在行李箱锁具备手动拉线开启、电动开启、拉杆钥匙开启的功能基础上增加了急逃生的开启功能。应急开启功能,通过增加开启钮与护罩、开启臂的连接,在遇到紧急状态时推动开启钮应急逃生,提供一种能够实现应急开启功能的行李箱锁;且开启按钮采用荧光材料或者贴敷有荧光材料,特别是夜光材料,便于黑暗中或者水中容易看到、及时开启。
该锁止机构能够满足匹配和功能要求,且操控方便,具有通用性强、适用范围广、增强安全性等优势,与此同时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具有该开启机构的汽车行李箱锁。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如图所示:
汽车行李箱锁应急开启机构,其特殊之处在于包括:
开启按钮4通过护罩1的定位、导向、卡接结构实现与开启臂2的连接;
开启簧5连接端与基板6连接;
开启臂簧5与开启臂2连接;
开启臂2与基板6连接;
开启拔轴3与开启臂2固定。
一种具有上述开启功能的汽车行李箱锁。
本实用新型能够实现将新增行李箱锁开启功能,实现了行李箱锁开启方式的增加。此产品结构增加一个与开启臂连接的开启按钮,通过销钉等部件的连接,以及靠护套的卡接、支撑、导向,带动开启臂运动,从而达到锁体锁合操作机构分离,实现行李箱锁开启。
附图说明
图1:带有该应急开启结构的汽车行李箱锁结构示意图;
图2:不带有该应急开启结构的汽车行李箱锁结构示意图;
图3:汽车行李箱锁锁应急开启示意图正视图;
图4:汽车行李箱锁锁应急开启示意图侧视图;
图5:汽车行李箱锁应急开启纵向剖面图剖切位置指示图;
图6:汽车行李箱锁应急开启纵向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附图,给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用来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成进行进一步说明。
本实施例提供的是一种汽车行李箱锁锁及汽车行李箱锁开启机构参照附图,包括护罩1、开启臂2、开启拔轴3、开启按钮4、开启臂簧5、基板6。
所述开启按钮4通过护罩1的定位、导向、卡接结构实现与开启臂2的连接;
所述开启簧5连接端与基板6连接;
所述开启簧5与开启臂2连接;
所述开启臂2与基板6连接;
所述开启拔轴3与开启臂2固定。
所述汽车行李箱锁应急开启机构,通过手动推动开启按钮4与护罩1的导向、定位、卡接结构实现与开启臂2接触,推动开启臂2转动实现锁开启功能。所述汽车行李箱开启机构的功能的实现,在于所述开启按钮4、护罩1连接方式及开启按钮4的结构形式及与开启臂2的接触方式。一种具有上述开启机构的汽车行李箱锁。
以上实施例的汽车行李箱锁应急开启机构的工作原理及工作过程如下:
所述开启按钮4与护罩1卡接,开启按钮4不随行李箱锁拉杆开启、拉线开启及电动开启或移动,只在紧急时用手推动开启按钮4,使之脱离护罩1处的定位结构,实现在护罩1导向区域的移动,开启按钮4的移动时带动开启拔轴3,开启拔轴3与开启臂2采用固定的连接结构,使开启臂2随开启按钮4的导向移动实现旋转,最终达到开启行程实现应急开启。开启臂2与基板6为旋转的铆接连接,开启臂簧5分别连接开启臂2与基板6,实现开启后开启臂2的正常回位,同时带动开启按钮4的回复,应急开启按钮4回位后需手动将其推至护罩定位处以备后续使用。
以上实施例的汽车行李锁锁及其开启机构,能够可靠、方便的实现本款汽车行李箱锁的应急开启,满足匹配和功能要求,简单易行,零部件加工制造容易,操控方便,有效的适应不同开启形式下行李箱锁与行李箱盖的匹配,在不改变原锁体结构和钣金结构的情况下,通过更改开启机构,方便适用于行李箱锁开启功能的匹配,具有安全性、通用性,适应广泛,操纵方便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是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列。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烟台三环锁业集团有限公司,未经烟台三环锁业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546133.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基于非导引路径的AGV举升校正系统
- 下一篇:用于安装机柜的支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