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棘轮式课桌高度调节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20554804.7 | 申请日: | 2013-09-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3538684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16 |
发明(设计)人: | 徐兆康;胡省宪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
主分类号: | A47B9/06 | 分类号: | A47B9/06;A47B41/00 |
代理公司: | 上海百一领御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43 | 代理人: | 陈贞健 |
地址: | 200235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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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棘轮 课桌 高度 调节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课桌高度调节装置。
背景技术
对在校学生身高调查发现无论哪个阶段的学生,他们的身高都参差不齐。而且中小学的学生处于身体发育阶段,身高增长很快。而现有课桌大都采用固定高度或采用螺丝连接的调高装置,其缺点是只能在制造或初次使用时进行高度调节,以后就不能改动或改动起来需要专用工具,不能满足广大学生的要求。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棘轮式课桌高度调节装置,解决以上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棘轮式课桌高度调节装置,包括一放置于地面的支架,所述支架上设有高度可调节的课桌,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棘轮机构,所述棘轮机构包括一棘轮、一棘轮销,所述棘轮销水平设置在所述支架上,所述棘轮销与所述支架转动连接,所述棘轮销上设有所述棘轮,所述棘轮销的一端设有弯曲的把手;
所述课桌的桌腿上设有与所述棘轮配合使用的沟道,所述棘轮与所述沟道啮合固定。
本实用新型将原有的螺丝固定调节方式进行了改变,采用带有棘轮和沟道的调节方式,当课桌高度与使用者身高不相配时,只需将桌腿上提,然后用把手将棘轮转动90°,此时沟道与棘轮分离,就可进行课桌高度调节。当课桌达到预期高度后,进行微调。当沟道与棘轮位于同一水平线上时,将棘轮转回到原来方向,此时,棘轮与沟道啮合固定。上述方式,无需用螺丝刀等工具便能十分快速方便的调节课桌的高度,而且锁定效果稳定。
所述棘轮销上非把手端长于所述棘轮20mm,所述棘轮销在所述棘轮中可左右滑动但不可相对转动。以便棘轮销转动时,棘轮与棘轮销一起转动。
所述支架上还设有一卡槽,所述把手的端部设置在所述卡槽中,所述把手与所述卡槽插接。当需要调节课桌高度时,将把手从卡槽中取出,转动棘轮销。当棘轮转回原来方向后,将把手重新插入卡槽中即可,实现锁定效果。
所述沟道为上平下圆的沟道。
所述把手弯曲度优选为90°。
所述棘轮机构可以采用至少两组,每个所述棘轮销均平行设置在所述支架上,每个所述棘轮销之间平行;
所述课桌的桌腿上设有至少两组所述沟道。
有益效果: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无需其他工具就可以实现课桌高度的调节,调节简单方便,锁定效果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纵向剖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左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效果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参照图1、图2、图3,棘轮式课桌高度调节装置,包括一放置于地面的支架,支架上设有高度可调节的课桌,还包括一棘轮机构,棘轮机构包括一棘轮4、一棘轮销3,棘轮销3水平设置在支架上,棘轮销3与支架转动连接,棘轮销3上设有棘轮4,棘轮销3的一端设有弯曲的把手。把手弯曲度优选为90°。课桌的桌腿1上设有与棘轮4配合使用的沟道5,沟道5为上平下圆的沟道5。棘轮4与沟道5啮合固定。本实用新型将原有的螺丝固定调节方式进行了改变,采用带有棘轮4和沟道5的调节方式,当课桌高度与使用者身高不相配时,只需将桌腿1上提,然后用把手将棘轮4转动90°,此时沟道5与棘轮4分离,就可进行课桌高度调节。当课桌达到预期高度后,进行微调。当沟道5与棘轮4位于同一水平线上时,将棘轮4转回到原来方向,此时,棘轮4与沟道5啮合固定。上述方式,无需用螺丝刀等工具便能十分快速方便的调节课桌的高度,而且锁定效果稳定。
棘轮销3上非把手端长于棘轮4约20mm,棘轮销3穿过棘轮4,在棘轮4中可左右滑动但不可相对转动。以便棘轮销3转动时,棘轮4与棘轮销3一起转动。
支架上还设有一卡槽2,把手的端部设置在卡槽2中,把手与卡槽2插接。当需要调节课桌高度时,将把手从卡槽2中取出,转动棘轮销3。当棘轮4转回原来方向后,将把手重新插入卡槽2中即可,实现锁定效果。
参照图2、图3,棘轮4机构可以采用两组,两个棘轮销3均平行设置在支架上,课桌的桌腿1上设有至少两组沟道5。
以上显示和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使用方法的限制,上述使用方法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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