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烟草专卖智能执法车有效
申请号: | 201320563947.4 | 申请日: | 2013-09-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3713656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16 |
发明(设计)人: | 范克荣;徐云;顾卫国;程俊涛;张吕顺;俞晓明;张礼真;俞云峰;朱吕东;贝俊琪 | 申请(专利权)人: | 嘉兴市烟草公司海宁分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P3/00 | 分类号: | B60P3/00;B60R11/02 |
代理公司: | 浙江杭州金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0 | 代理人: | 吴关炳 |
地址: | 3144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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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烟草专卖 智能 执法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载有智能系统的执法车,特别是涉及一种烟草专卖智能执法车。
背景技术
传统的烟草专卖执法车,一般车上设备比较简陋,功能不全面,只具备乘坐执法人员的作用。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时十分不便,对于现场查获的卷烟品牌、数量需要人工统计、辨别,并手工开具现场勘验笔录、先行登记保存批准书、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等纸质文书,执法环境、卷烟品牌种类的繁多对于现场执法影响很大,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一种烟草专卖智能执法车,除具备作为执法人员交通工具的功能外,还具有自动录入违法信息、生成并制作现场勘验笔录、先行登记保存批准书和通知书等功能。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烟草专卖智能执法车,包括车体,所述车体包括座椅和点烟器电源,以及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子扫描枪和逆变电源;所述车体的副驾驶座椅后侧设有设置笔记本电脑的折叠支架,所述车体的后部设电子设备平台;所述笔记本电脑放置于折叠支架上,所述打印机、扫描仪和电子扫描枪设置于电子设备平台上;所述打印机、扫描仪和电子扫描枪通过USB端口与笔记本电脑相连接;所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和电子扫描枪通过逆变电源与点烟器电源相连接。
所述车体前部安装有GIS卫星定位系统。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笔记本电脑安装有现场执法辅助系统。现场执法辅助系统包括登录模块、文书操作模块和系统维护模块等。进入文书操作模块,可以进行卷烟扫描及扫描信息录入数据库并完成统计,制作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先行登记保存批准书,自动生成现场勘验笔录,并可以打印各类文书。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现场执法辅助系统由嘉兴市烟草公司海宁分公司开发提供。
执法过程中,通过电子扫描枪录入各类违法卷烟,由笔记本电脑自动生成现场勘验笔录、先行登记保存批准书和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等各类现场文书,由打印机即时打印各类现场文书,避免了因现场环境、执法人员技能水平等因素造成的延误,极大的缩短了现场取证和文书制作的时间。扫描仪则可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营业场所执照信息进行扫描打印取证,即时制作证据复制提取单固定相应证据。通过GIS卫星定位系统则可实现现场定位。
现场执法所获取的数据、证据等案件信息,由笔记本电脑通过数据线连接或远程通信与服务器连接,可实现信息交换、数据更新,与主服务器数据库保持信息同步。
另外,本实用新型在车体后备箱设有便民服务工具区,备有卷烟保存箱、铁锤、铁钉、卷烟警示牌和急救药箱等物品,以便在执法过程中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集交通功能和执法功能于一体,可实现现场卫星定位、违法信息录入、执法现场文书生成和打印以及现场取证等,执法过程高效便捷、程序合法、记录准确,可避免因人为因素出现差错。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烟草专卖智能执法车,包括车体1,车体1包括座椅2和点烟器电源3,以及笔记本电脑6、打印机8、扫描仪9、电子扫描枪10和逆变电源4;笔记本电脑6放置于车体1副驾驶座椅后侧所设的折叠支架5上,打印机8、扫描仪9和电子扫描枪10设置于车体1后部所设的电子设备平台7上;打印机8、扫描仪9和电子扫描枪10通过USB端口与笔记本电脑6相连接;笔记本电脑6、打印机8、扫描仪9和电子扫描枪10通过逆变电源4与点烟器电源3相连接。车体1前部安装有GIS卫星定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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