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大直径超重封头翻转吊装的吊具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320583810.5 | 申请日: | 2013-09-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3474220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12 |
发明(设计)人: | 葛庆栋;贾桂军;郑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C1/10 | 分类号: | B66C1/10;B66F19/00 |
代理公司: | 南京天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2218 | 代理人: | 徐冬涛 |
地址: | 211112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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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直径 超重 翻转 吊装 系统 | ||
1.一种用于大直径超重封头翻转吊装的吊具系统,包括主钢丝绳(4)、主平衡梁(5)和辅助钢丝绳(6),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钢丝绳(4)分别与主平衡梁(5)的两端上部相连,主平衡梁(5)的两端下部分别通过主钢丝绳(4)与封头(1)外壁上的两个主吊耳(2)相连,辅助钢丝绳(6)的下端通过连接卸扣(7)与封头(1)上的至少一个溜尾吊耳(3)相连,封头(1)下边缘所构成的圆的中垂线穿过两个主吊耳(2)和溜尾吊耳(3)所构成的平面,封头(1)外壁上的主吊耳(2)和溜尾吊耳(3)、主钢丝绳(4)、主平衡梁(5)、辅助钢丝绳(6)以及连接卸扣(7)构成用于大直径超重封头翻转吊装的吊具系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大直径超重封头翻转吊装的吊具系统,其特征在于:两个主吊耳(2)的相连轴线到封头(1)下边缘所构成的圆的中垂线之间的垂直距离与封头(1)下边缘所构成的圆的直径之比为0.03-0.06:1;主吊耳(2)的中心至封头(1)下边缘的竖直距离与封头(1)下边缘所构成的圆的直径之比为0.035-0.065: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大直径超重封头翻转吊装的吊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溜尾吊耳(3)的中心至封头(1)下边缘的竖直距离与封头(1)下边缘所构成的圆的直径之比为0.065-0.105: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大直径超重封头翻转吊装的吊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钢丝绳(6)的长度不小于溜尾吊耳(3)至封头(1)下边缘的最大弧长。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大直径超重封头翻转吊装的吊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溜尾吊耳(3)的数量为两个时,两个溜尾吊耳(3)中心之间的距离与封头(1)下边缘所构成的圆的直径之比为0.13-0.195:1。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大直径超重封头翻转吊装的吊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辅助钢丝绳(6)分别与辅助平衡梁(8)的两端上部相连,辅助平衡梁(8)的两端下部分别通过辅助钢丝绳(6)下端的连接卸扣(7)与两个溜尾吊耳(3)相连;且辅助平衡梁(8)两端下部与连接卸扣(7)相连的辅助钢丝绳(6)的长度不小于溜尾吊耳(3)至封头(1)下边缘的最大弧长。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大直径超重封头翻转吊装的吊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吊耳(2)为管轴式主吊耳并采用无缝钢管或卷制钢管制成,且主吊耳(2)的端部设有补强板。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大直径超重封头翻转吊装的吊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溜尾吊耳(3)为板孔式溜尾吊耳,且溜尾吊耳(3)沿垂直于主吊耳(2)相连轴线的方向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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