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翻转的废玻璃收集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20599104.X | 申请日: | 2013-09-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3529081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09 |
发明(设计)人: | 李兆廷;冯增顺;姜杰峰;高军召;王新营;何强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D61/00 | 分类号: | B65D61/00;B65G7/02;B65G65/23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众志华清知识产权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3123 | 代理人: | 王苑祥 |
地址: | 050000 河北***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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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翻转 玻璃 收集 装置 | ||
1.一种可翻转的废玻璃收集装置,其结构中包括带有行走机构(1)的机架和设置在机架上的盛装废玻璃的玻璃斗(8),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斗(8)借助设置在机架上的翻转机构定位,所述翻转机构包括限位在机架上的旋转轴(9),沿旋转轴(9)、所述玻璃斗(8)具有翻转的自由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翻转的废玻璃收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转机构的结构中还包括设置在机架两端面上的带座轴承(5),所述旋转轴(9)定位在两个带座轴承(5)之间,旋转轴(9)上设有与玻璃斗(8)背面固定的锁轴块(6)。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翻转的废玻璃收集装置,其特征在于机架的结构中包括底座(2)和设置在底座(2)上的框式支架(3),所述框式支架(3)上还设有玻璃斗(8)的初始定位机构和锁紧机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翻转的废玻璃收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初始定位机构为设置在框式支架(3)上、与旋转轴(9)的轴线平行的限位方钢(4),所述旋转轴(9)轴线与限位方钢(4)的轴线所在平面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60~80°。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翻转的废玻璃收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锁紧机构的结构中包括设置在玻璃斗(8)上的插入部件和设置在框式支架(3)上的锁紧部件,所述锁紧部件与插入部件形成插销式锁紧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翻转的废玻璃收集装置,其特征在于在玻璃斗(8)的底面上设有排水装置,在玻璃斗(8)的侧面设有把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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