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直筒形折流除雾器有效
申请号: | 201320691926.0 | 申请日: | 2013-11-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3724893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23 |
发明(设计)人: | 陈建兵;彭德强;王岩;王璐瑶;孟凡飞;陈新;王阳峰;孟凡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B01D45/08 | 分类号: | B01D45/08;B01D4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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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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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直筒形折流 | ||
1.一种直筒形折流除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雾器包括若干个并列的除雾组件,每个除雾组件均包括升气管和直筒,直筒设置在升气管的外侧,并与升气管在同一轴线上;升气管固定在塔盘上,升气管的顶部设置封盖板,在升气管的圆周开有若干条缝,在靠近各条缝的升气管圆周上设置有切向导流翼;在所述直筒的内表面设置有凸起,所述的凸起与直筒的轴线平行,或者与轴线成一定夹角。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直筒的上沿高于条缝的上沿,直筒的下沿低于条缝的下沿,直筒的下沿距离塔盘一定距离。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的截面为矩形、三角形、圆弧形或圆形。
4.按照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除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凸起为舌板。
5.按照权利要求4所述的除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舌板的翘起角度γ为5°~45°。
6.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切向导流翼的翘起角度α为5°~45°。
7.按照权利要求4所述的除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舌板的旋转方向与切向导流翼的旋转方向相反。
8.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直筒的下端开口设置成锯齿形结构。
9.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雾器,其特征在于,升气管上所开条缝的高度h为20~500mm;条缝的宽度L为20~120mm。
10.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雾器,其特征在于,升气管上开设的条缝的总面积为升气管截面积的3~5倍。
11.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封盖板与升气管管壁密闭连接。
12.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除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直筒的下沿距升气管条缝下沿的垂直距离B为20~260mm。
1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直筒的直径φ为升气管直径的1.1倍~1.6倍。
1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直筒的高度H是升气管条缝高度的1.3倍~2倍。
15.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除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直筒的下沿距塔盘的高度C为5~100mm。
16.按照权利要求5所述的除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舌板的翘起角度γ为10~30°。
17.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的除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切向导流翼的翘起角度α为15°~30°。
18.按照权利要求9所述的除雾器,其特征在于,升气管上所开条缝的高度h为200~350mm;条缝的宽度L为50~80mm。
19.按照权利要求12所述的除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直筒的下沿距升气管条缝下沿的垂直距离B为50~80mm。
20.按照权利要求13所述的除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直筒的直径φ为升气管直径的1.1倍~1.2倍。
21.按照权利要求15所述的除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直筒的下沿距塔盘的高度C为20~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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