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通用型石油液化气钢瓶残液烧净器有效
申请号: | 201320839351.2 | 申请日: | 2013-12-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3585809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07 |
发明(设计)人: | 克永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克永涛 |
主分类号: | F17C13/00 | 分类号: | F17C13/00 |
代理公司: | 乌鲁木齐新科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65107 | 代理人: | 祁磊 |
地址: | 841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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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通用型 石油 液化气 钢瓶 残液烧净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能将钢瓶内所剩残余可燃气排出的装置,属于烧净器结构的改进,特别是通用型石油液化气钢瓶残液烧净器。
背景技术
如今,当可燃石油天然气还未全面普及的情况下,在广大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石油液化气仍然是餐饮、机械加工等行业不可或缺的重要可燃资源。为了方便、安全地将石油液化气运输到指定地点,石油液化气均需事先贮存在钢瓶内,而且采用钢瓶运输石油液化气使普遍采用的方法。但当内装有可燃液化气的钢瓶即便是不能自主喷出石油液化气,仍然有一定量的可燃残余液滞留在钢瓶内,其剩余量占钢瓶原始贮存的石油液化气总量的比例5%-17%,在低温季节可燃残余液占钢瓶原始贮存的石油液化气总量的比例高达20%以上,甚至因石油液化气提炼工艺不相同,剩余在钢瓶内的可燃液和可燃液化气占钢瓶原始贮存的石油液化气总量的比例会更高,因此,很多用户在充气前将无法利用的残余可燃液化气随意排放,这不仅污染环境,而且时常会引发火灾,甚至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现在,在市场上先后出现能将液化气钢瓶残余可燃液化气的产品,如电子加热式烧净器、雾化型烧净器等。现有的电子加热式烧净器其不仅需要额外的外部动力,即需再次消耗有限能源,而且在没有电源的情况下,不能更好地有效节约、利用残余可燃液化气,当用户用气量加大时,电子加热式烧净器并不能及时提高工作温度,致使残余可燃液化气不能被完全气化。此外,具有塑料管体的烧净器往往会受液化气成分的物理作用,出现管体变软、弯曲等现象,塑料管体底端不能完全与钢瓶底部接触,残余可燃液化气也就不能被毛吸,即不能被完全利用,仍然滞留在钢瓶内部。雾化型烧净器虽然在其管体内部加装有开有多个小孔的雾化器和包裹雾化器喷咀的纤维丝,如果纤维丝包裹得过少,其雾化效果不够明显,当用户用气量加大时,部分可燃残余液则积聚在连通钢瓶角阀与灶具进气口的软管内,灶具灶头产生的火焰不够稳定,忽大忽小,有时还会突然膨大,容易造成火灾,甚至危机人身安全,如果纤维丝包裹得太多,虽然能起到较好的雾化作用,但是在用户用气量加大时,就不能提供充足的气量,致使灶具火焰太小,不能适满足用户的需求。目前,市售的内置式烧净器,都是根据同类钢瓶的不同内高,相应生产不同长度的烧净器,在每个钢瓶被安装时都要测量其内部长度,然后匹配长度合适的烧净器管体,所以,内置式烧净器安装起来极为不便。综上所述,现有液化气残液烧净器其结构不够合理,可燃残余液的利用率仍旧不高,安全可靠性较差,安装起来也不够方便。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通用型石油液化气钢瓶残液烧净器,其结构较为合理,进一步提高可燃残余液的利用率,安全可靠性较高,安装起来更加方便,大幅提高安装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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