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消除雾霾的智能化喷淋设施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320853948.2 申请日: 2013-12-23
公开(公告)号: CN203694828U 公开(公告)日: 2014-07-09
发明(设计)人: 唐大为 申请(专利权)人: 唐大为
主分类号: B01D47/06 分类号: B01D47/06;F21V21/108;F21V33/00
代理公司: 江苏银创律师事务所 32242 代理人: 王纪营
地址: 518000 广东省深圳*** 国省代码: 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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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一种 用于 消除 智能化 喷淋 设施
【权利要求书】:

1.一种用于消除雾霾的智能化喷淋设施,包括设置于城市道路上至少一根路灯立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路灯立柱具有喷淋机构,所述的喷淋机构具有供水立管,所述的供水立管安装于所述的路灯立柱内,其上端具有喷头,所述的喷头能将水源喷到城市道路的空气中,以消除城市雾霾,所述的喷淋机构包括依次相连接的城市水源管网、智能控制开关、水泵、供水立管及至少一个供水立管固定装置,所述的供水立管与所述的供水立管固定装置相连,所述的水泵能将所述的城市水源管网中的水源通过所述的供水立管输送至所述的喷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消除雾霾的智能化喷淋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城市道路的两边间隔设置多根路灯立柱。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消除雾霾的智能化喷淋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城市道路的两边均匀设置、等距排列多根路灯立柱。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用于消除雾霾的智能化喷淋设施,其特征在于,设置于所述的城市道路异侧的每根路灯立柱的喷淋范围为从路灯至道路中心线。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消除雾霾的智能化喷淋设施,其特征在于,设置于所述的城市道路同侧的每根路灯立柱的喷淋范围为从路灯至相邻路灯连线中点。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消除雾霾的智能化喷淋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喷头为球形喷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消除雾霾的智能化喷淋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路灯立柱高度为:10米~12米,喷头的高度为:8米~10米。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消除雾霾的智能化喷淋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用于消除雾霾的智能化喷淋设施以3~5平方公里为一个单元分组进行管 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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