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防止氧气、煤气管爆管的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20860022.6 | 申请日: | 2013-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3731000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23 |
发明(设计)人: | 谢东梅;代冬觉;陈建平;胡志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L55/00 | 分类号: | F16L55/00 |
代理公司: | 乌鲁木齐新科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65107 | 代理人: | 白志斌 |
地址: | 830022 新疆维吾***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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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防止 氧气 煤气管 装置 | ||
1.一种防止氧气、煤气管爆管的装置,其特征是:在通过立柱支撑的支架轨道(1)上均布安装着带套圈(3)的滚轮(2),从煤气、氧气点阀箱(5)接出的氧气、煤气管(6)依次穿过在支架轨道(1)上均布滚轮(2)的套圈(3),然后连接着火焰清理枪(4),支架轨道(1)的高度为2m-2.1m,支架轨道(1)上均布的滚轮(2)之间的间距为0.5-0.6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止氧气、煤气管爆管的装置,其特征是:带套圈(3)的滚轮(2)的结构为在支架轨道(1)上设置的滚轮(2)通过滚轮轴连接着套圈(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止氧气、煤气管爆管的装置,其特征是:氧气、煤气管(6)与套圈(3)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止氧气、煤气管爆管的装置,其特征是:支架轨道(1)的长度为12-15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止氧气、煤气管爆管的装置,其特征是:支架轨道(1)的长度为15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止氧气、煤气管爆管的装置,其特征是:支架轨道(1)的高度为2.1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止氧气、煤气管爆管的装置,其特征是:支架轨道(1)上均布的滚轮(2)之间的间距为0.5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止氧气、煤气管爆管的装置,其特征是:支架轨道(1)的结构为在轨道上部的两侧分别设置着与轨道平行的导向槽(7),滚轮轴从导向槽伸出,并且与导向槽(7)动配合,在伸出导向槽(7)的滚轮轴上连接着套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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