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采用超声波起雾系统的雾幕投影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320878030.3 | 申请日: | 2013-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3688983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02 |
发明(设计)人: | 陈河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禾木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21/608 | 分类号: | G03B21/608 |
代理公司: | 上海三和万国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30 | 代理人: | 陈伟勇 |
地址: | 200092 上海市杨***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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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采用 超声波 系统 投影 | ||
1.采用超声波起雾系统的雾幕投影系统,包括投影系统、空气屏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屏幕系统包括一超声波起雾系统,所述超声波起雾系统包括一储水的壳体,还包括一将水雾化的超声波雾化装置,所述超声波雾化装置包括一雾化晶片,所述雾化晶片与超声波雾化电路相连;所述雾化晶片的非换能面与所述超声波雾化电路包裹于绝缘密封材料内;
所述投影系统包括至少一投影机,所述投影机的投影方向与所述超声波雾化系统的出雾方向相垂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采用超声波起雾系统的雾幕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声波起雾系统还包括一导流装置,所述导流装置内设有至少一风机,所述风机的出风方向朝向一出雾口,所述出雾口位于所述壳体的上方或者侧面,所述出雾口的个数至少设有一个。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采用超声波起雾系统的雾幕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雾口的出雾方向与水平面的夹角为20°~9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采用超声波起雾系统的雾幕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雾口是一呈长方形、圆形、椭圆形中的任意一种形状的出雾口。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采用超声波起雾系统的雾幕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侧壁设有一进水口,所述进水口通过水管与水龙头相连。
6.根据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采用超声波起雾系统的雾幕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呈圆筒形,所述壳体的侧壁上设有一透明的液位观测窗。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采用超声波起雾系统的雾幕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底部设有至少一水位控制触针,所述水位控制触针连接一控制电路,所述控制电路控制连接一电磁阀,所述电磁阀位于所述水管内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采用超声波起雾系统的雾幕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呈长方体形。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采用超声波起雾系统的雾幕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内设有一吸水导管,所述吸水导管一端与水体接触,所述吸水导管的另一端与所述超声波雾化装置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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