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人形玩具的折叠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320892861.6 | 申请日: | 2013-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3648064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18 |
发明(设计)人: | 李则翰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则翰 |
主分类号: | A63H3/04 | 分类号: | A63H3/04 |
代理公司: | 舟山固浚专利事务所 33106 | 代理人: | 杨康星 |
地址: | 316200 浙江省舟山***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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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人形 玩具 折叠 机构 | ||
1.一种人形玩具的折叠机构,所述人形玩具包括躯干(1)和腿部(2),所述折叠机构,包括设置在躯干(1)上的铰接部一(5)和设置在腿部(2)上端的铰接部二(3),所述铰接部二(3)和铰接部一(5)配合作活动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铰接部的铰接轴分别设置于躯干(1)的左右两侧,并按相对于躯干(1)的前后方向设置,所述躯干(1)底部居中位置设置有接触扣(4),所述接触扣(4)的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铰接部二(3),所述接触扣(4)包括弧形突起部(4c),连接部(4b)和限位部(4a),所述连接部(4b)设置在弧形突起部(4c)的两侧,所述限位部(4a)设置在连接部(4b)的上方并成钝角连接,所述铰接部二(3)靠近接触扣(4)的一侧设置有突出部二(3a),所述突出部二(3a)的上部和铰接部二(3)的表面形成一斜面连接,所述突出部二(3a)的下部向内凹陷形成卡口(3b),当铰接部二(3)沿着铰接轴转动时,至少有一个位置使限位部(4a)位于卡口(3b)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形玩具的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躯干(1)包括前部片体(1a)和背部片体(1b),其特征在于,所述片体上均设置有凹陷部(1d)和突出部一(1c),所述凹陷部(1d)和突出部一(1c)配合形成铰接部一(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形玩具的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接触扣(4)由塑料或者金属制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形玩具的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接触扣(4)是可拆卸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形玩具的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接触扣(4)分别设置在前部片体(1a)和背部片体(1b)中,当前部片体(1a)和背部片体(1b)合拢后组成一个接触扣(4)的整体。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形玩具的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铰接轴是突出部一(1c)。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或6所述的人形玩具的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形玩具是圣诞老人玩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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