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影像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01856.4 | 申请日: | 2013-05-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35950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24 |
发明(设计)人: | 渡边辰巳;增谷健;国枝伸行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美国)知识产权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9/30 | 分类号: | G09F9/30;G02B27/22;G09F9/0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021 | 代理人: | 雒运朴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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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影像 显示装置 | ||
1.一种影像显示装置,其包括:
显示多个影像的影像显示单元;
将显示在影像显示单元的多个影像被观察的范围进行分割的影像分割单元,其中,
所述影像显示单元具备在水平方向及垂直方向多数排列的多个像素,
所述多个像素的形状为四角形,
连接所述多个像素的各自的右下方的顶点和右边相邻的像素的左下方的顶点的直线与所述影像分割单元的配置角度一致,
所述影像分割单元相对于所述影像显示单元的所述垂直方向倾斜地配置。
2.一种影像显示装置,其包括:
显示多个影像的影像显示单元;
将显示在所述影像显示单元的所述多个影像被观察的范围进行分割的影像分割单元,其中,
所述影像显示单元具备在水平方向及垂直方向多数排列的多个像素,
所述多个像素的形状为四角形,
连接所述多个像素的各自的右下方的顶点和下方的像素的右上方的顶点的直线与所述影像分割单元的配置角度一致,
所述影像分割单元相对于所述影像显示单元的所述垂直方向倾斜地配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影像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多个像素的所述形状为平行四边形。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影像显示装置,其中,
所述影像显示单元的水平开口率R1和垂直开口率R2满足下述公式的至少其中之一,
(1-R2)/R1<0.02,或者
(1-R1)/R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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