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制造玻璃、玻璃陶瓷的方法及其用途在审
申请号: | 201380010589.7 | 申请日: | 2013-02-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14489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1-12 |
发明(设计)人: | 弗兰克-托马斯·伦特斯;卡琳·瑙曼;乌尔里希·席夫纳;弗里德里希·西贝斯;克里斯蒂安·穆勒;克劳斯·舍恩贝格尔;艾维林·魏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肖特公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3B5/225 | 分类号: | C03B5/225;C03C10/12;C03C1/00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郭国清;穆德骏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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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制造 玻璃 陶瓷 方法 及其 用途 | ||
1.一种制造玻璃的方法,
其中使用除了不可避免的原料杂质之外不含砷、锑和锡的玻璃配合料,并将至少一种硫酸盐化合物用作澄清剂,
其中使包含所述澄清剂的所述玻璃配合料在炉熔化槽(1)中熔化,
其中在所述熔化槽(1)的第一区域(10)中发生熔化并实施初级澄清,其中在所述第一区域(10)中,将平均熔化温度T1设定为T1>1580℃并将所述熔体的平均停留时间t1设定为t1>2小时,
其中在所述熔化槽(1)的第二区域(20)中实施二次澄清,其中在所述第二区域(20)中,将平均熔化温度T2设定为T2>1660℃,并将所述熔体的平均停留时间t2设定为t2>1小时,其中在进行二次澄清期间将由所述硫酸盐化合物分解形成的SO3的比例至少降至小于0.002重量%,和
其中在所述二次澄清之后实施高温澄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特征还在于
将至少一种碱金属硫酸盐和/或至少一种碱土金属硫酸盐添加到所述玻璃配合料作为一种或多种澄清剂。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特征还在于添加Na2SO4作为澄清剂。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特征还在于将BaSO4和/或CaSO4用作一种或多种澄清剂。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一项所述的方法,特征还在于
以对应0.05至1重量%SO3的量将所述硫酸盐化合物添加到所述配合料。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一项所述的方法,特征还在于
在至少1750℃的温度下实施所述高温澄清。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一项所述的方法,特征还在于
将所述高温澄清实施至少12分钟的时间段。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一项所述的方法,特征还在于
在所述第一区域(10)中,以氧化方式实施熔化。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一项所述的方法,特征还在于
以0至3重量%的浓度将硝酸盐添加到所述玻璃配合料。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一项所述的方法,特征还在于
制造透明的无色玻璃。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的一项所述的方法,特征还在于
通过添加着色组分制造透明的有色玻璃。
12.一种制造玻璃陶瓷的方法,
其中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的一项所述的制造玻璃,且其中利用热处理将所述玻璃转化成玻璃陶瓷。
13.玻璃或玻璃陶瓷,特征在于
所述玻璃或所述玻璃陶瓷除了不可避免的原料杂质之外不含As、Sb和Sn;
具有<2个/kg的气泡浓度;和
具有<0.002重量%的SO3比例。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玻璃或玻璃陶瓷,特征还在于
所述玻璃或所述玻璃陶瓷具有如下组成(单位为重量%):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玻璃或玻璃陶瓷,特征还在于
所述玻璃或所述玻璃陶瓷具有如下组成(单位为重量%):
16.根据权利要求13至15中的一项所述的玻璃或玻璃陶瓷,特征还在于
具有4mm层厚度的所述玻璃或玻璃陶瓷根据CIE颜色系统具有>87%的透光率Y并根据CIE-LAB颜色系统具有色度C*<4。
17.根据权利要求13至15中的一项所述的玻璃或玻璃陶瓷,特征还在于
所述玻璃或所述玻璃陶瓷以最高达1.5重量%的比例具有来自如下着色组分中的至少一种添加物:V、Cr、Mn、Fe、Co、Cu、Ni、Ce、Se的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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