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碳纤维制造用丙烯酸纤维处理剂、碳纤维制造用丙烯酸纤维及碳纤维的制造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12043.5 | 申请日: | 2013-02-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16008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1-19 |
发明(设计)人: | 桥本善夫;中山武圭;高谷淳;中川干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本油脂制药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D06M15/643 | 分类号: | D06M15/643;D01F9/22;D06M13/292;D06M101/28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蒋亭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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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碳纤维 制造 丙烯酸 纤维 处理 方法 | ||
1.一种碳纤维制造用丙烯酸纤维处理剂,其必须含有具有包含氮原子的改性基的改性硅酮、和以下述通式(1)表示的酸性磷酸酯,
式(1)中,R1表示碳数为6~22的烷基或烯基;A表示碳数2~4的亚烷基,作为AO表示氧化烯基;n表示氧化烯基的加成摩尔数,是0~20的整数;a和b分别是1或2,是满足a+b=3的整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剂,其中,
所述改性硅酮与所述酸性磷酸酯的重量比例(改性硅酮/酸性磷酸酯)为99.6/0.4~90/1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处理剂,其中,
所述酸性磷酸酯的酸值为15~500mgKOH/g。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处理剂,其中,
所述改性硅酮中的氮原子的含量为0.35~3.2重量%。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处理剂,其中,
所述改性硅酮为氨基改性硅酮。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处理剂,其中,
所述改性硅酮在处理剂的不挥发成分中所占的重量比例为50~95重量%。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处理剂,其还含有非离子性表面活性剂,该表面活性剂在处理剂的不挥发成分中所占的重量比例为1~40重量%。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处理剂,其成为分散于水中的乳液。
9.一种碳纤维制造用丙烯酸纤维,其是在碳纤维制造用丙烯酸纤维的原料丙烯酸纤维上附着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处理剂后制丝而得。
10.一种碳纤维的制造方法,包括:
制丝工序,使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处理剂附着在碳纤维制造用丙烯酸纤维的原料丙烯酸纤维上,制造碳纤维制造用丙烯酸纤维;
耐火处理工序,将该制丝工序中制造的碳纤维制造用丙烯酸纤维在200~300℃的氧化性气氛中转换为耐火纤维;
以及碳化处理工序,将所述耐火纤维再在300~2000℃的不活泼气氛中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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