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装置以及电视接收机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12711.4 | 申请日: | 2013-0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05202B | 公开(公告)日: | 2016-11-30 |
发明(设计)人: | 后藤俊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9G3/36 | 分类号: | G09G3/36;G02F1/133;G09G3/20;G09G3/34;H04N5/6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胡金珑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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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以及 电视接收机 | ||
1.一种显示装置,所述显示装置具备通过局部调光单独地调整对图像进行了分割后的多个区域的亮度的调整部件,并且能够显示多色图像以及灰度图像,其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装置具备判定应显示的图像是多色图像还是灰度图像的部件,
所述调整部件在应显示的图像是多色图像的情况下,通过局部调光进行图像的亮度的调整,在应显示的图像是灰度图像的情况下,不通过局部调光进行图像的亮度的调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还具备:
判定应显示的图像是否是多色图像与灰度图像的混合图像的部件;以及
第1确定部件,在应显示的图像是混合图像的情况下,确定在所述多个区域内包含灰度图像的区域,
所述调整部件对所述第1确定部件所确定的区域不通过局部调光进行亮度的调整。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还具备:
第2确定部件,确定在不包含灰度图像的区域内与包含灰度图像的区域的规定范围内接近的区域,
所述调整部件对所述第2确定部件所确定的区域不通过局部调光进行亮度的调整。
4.如权利要求1~3的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还具备:
通过规定的多色图像用的伽马特性来进行多色图像的伽马修正的部件;以及
通过符合由DICOM标准规定的灰度标准函数的伽马特性来进行灰度图像的伽马修正的部件。
5.一种电视接收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接收机具备:
权利要求1~4的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以及
接收电视广播的接收部,
基于通过所述接收部接收到的电视广播,在所述显示装置上对影像进行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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