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锂离子二次电池用碳材料、锂离子二次电池用负极材料和锂离子二次电池在审
申请号: | 201380013973.2 | 申请日: | 2013-03-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471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2-24 |
发明(设计)人: | 伊东寿;市川裕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住友电木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587 | 分类号: | H01M4/587;C01B31/02;C01B31/04;H01M4/36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金世煜;苗堃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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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锂离子 二次 电池 材料 负极 | ||
1.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用碳材料,其特征在于,是用于锂离子二次电池的碳材料,
含有非晶碳和石墨,
在所述石墨的表面覆盖有所述非晶碳,
所述非晶碳的含量为55~99重量%,
所述石墨的含量为1~45重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碳材料,其中,所述非晶碳是对树脂或者树脂组合物进行碳化处理而得到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碳材料,是将所述树脂或者所述树脂组合物与所述石墨混合并进行碳化处理而得到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碳材料,其中,
所述石墨为扁平状粒子的集合体,
所述锂离子二次电池用碳材料是在所述树脂或者所述树脂组合物浸透于所述石墨的所述扁平状粒子间的状态下进行碳化处理而得到的。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碳材料,其中,基于以下的条件(A)~(E),利用正电子湮没法测定的所述非晶碳的正电子寿命为370皮秒~480皮秒,且利用激光拉曼光谱法观测的拉曼光谱的1360cm-1附近的峰强度(I1360)与1580cm-1附近的峰强度(I1580)的强度比(R=I1360/I1580)为0.80~1.20,
(A)正电子射线源:使用电子加速器由电子·正电子对产生正电子,
(B)γ射线检测器:BaF2闪烁器和光电倍增管,
(C)测定温度和气氛:25℃,真空中,
(D)湮没γ射线计数:3×106以上,
(E)正电子束能量:10keV。
6.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用负极材料,其特征在于,含有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碳材料。
7.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使用了权利要求6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负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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