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肺炎球菌性肺炎的严重度判定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80017629.0 | 申请日: | 2013-03-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4650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2-24 |
发明(设计)人: | 福岛喜代康;田中裕美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塚制药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1N33/569 | 分类号: | G01N33/569;G01N33/53;C12Q1/04;C12Q1/68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金世煜;苗堃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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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肺炎 球菌 性肺炎 严重 判定 方法 | ||
1.一种肺炎球菌性肺炎严重度判定方法,其特征在于,以从受试者采取的血液中有无肺炎球菌抗原以及选自血中C反应性蛋白质浓度即CRP、白血球数即WBC和血中尿素氮浓度即BUN中的1种以上的生化检查值作为指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判定方法,其中,肺炎球菌抗原是阳性且生化检查值为以下的情况时,评价为严重或超严重,
CRP:10mg/dL以上
WBC:10000个/mm3以下
BUN:20mg/dL以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肺炎球菌抗原是选自C-多糖抗原、荚膜抗原和细胞膜多糖抗原中的1种以上。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一同评价肺炎球菌性菌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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