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封防振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22084.2 | 申请日: | 2013-04-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54708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2-31 |
发明(设计)人: | 门胁宏和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下橡胶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16F13/10 | 分类号: | F16F13/10;F16F13/18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张斯盾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封防振 装置 | ||
技术领域
该发明涉及液封发动机支架等液封防振装置,尤其涉及具有有利的抑制空穴构造的液封防振装置。
背景技术
液封发动机支架是公知的,是通过将主液室和副液室连通的节流孔得到高衰减的液封发动机支架。
另外,在将从主液室加压的振动作为正压侧,将反向的振动作为负压侧时,若在输入过大振动时,从正压侧向负压侧转换,则工作液从副液室向主液室的返回延迟,主液室内暂时成为负压,在主液室内的工作液中产生气泡,存在产生因该气泡的崩溃而发出的冲击性的异响的空穴异响的情况。
作为阻止该空穴异响的构造的一例,公知的是在分隔部件设置弹性膜,在其中心设置圆筒状的释放阀,将该圆筒部的轴孔作为释放孔,且在支撑弹性膜的副液室侧的部件上设置与释放阀抵接并将释放孔堵住的密封部,且在密封部的周围形成向副液室侧开口的贯通孔,在正压侧,使释放阀紧贴密封部,将释放孔关闭,据此,防备从主液室向副液室的泄漏,在负压侧,使释放阀从密封部离开,使工作液按照副液室→释放孔→主液室来泄漏,据此,防止空穴。
在先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专利第4820792号公报
上述以往例中,由分隔部件的上下部件夹着圆筒状的释放阀,使上部件的贯通孔与释放阀的释放孔一致,在产生空穴的条件下,通过使释放阀的圆筒部向上部件侧压缩变形,来使释放阀的副液室侧端部从下部件的密封部离开,据此,产生泄漏。
但是,若像这样将释放阀构成为圆筒状,则由于轴方向的刚性极大,所以,在使该圆筒部向轴方向压缩变形的形式中,花费从压缩变形完成到开始泄漏为止的时间,难以产生快速的泄漏,因此,存在产生时滞,在防止空穴方面产生延迟的可能性。
因此,本申请以减少时滞,以便不会产生这样的延迟,通过实现迅速的泄漏来时机好地抑制空穴的产生为目的。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上述课题,第1方面记载的发明是一种液封防振装置,所述液封防振装置由分隔部件将液室划分为主液室和副液室,由设置在分隔部件上的节流孔将主液室和副液室连通,且在设置在分隔部件上的弹性膜的中央部设置用于抑制空穴的释放阀,其特征在于,
前述分隔部件由上保持器和下保持器夹着前述弹性膜而被一体化,
前述弹性膜在中央部设置前述释放阀,在其外周部一体地设置吸收主液室的内压变动的主体部,
前述释放阀被形成为与前述主体部相比为薄壁,在其中心部设置释放孔,
前述下保持器在前述释放阀的下方位置设置密封部,使该密封部与前述释放阀紧密接触,将释放孔关闭,
且在产生空穴的条件下弹性变形,以便将前述释放阀的前述释放孔周围部分上翻,据此,从前述密封部离开而开阀,从前述副液室经前述释放孔向前述主液室泄漏。
第2方面记载的发明是在上述第1方面中,其特征在于,
通过在前述释放阀的上面,使压制突起向周方向以规定间隔向上方一体突出,并向设置在前述上保持器的前述释放阀上方的突起支撑部推碰,而将前述释放阀向前述密封部推压。
第3方面记载的发明是在上述第1或2方面中,其特征在于,
将用于防止释放阀开放时的过大变形的开阀限制部设置在前述上保持器。
第4方面记载的发明是在上述第1~3中的任意一方面中,其特征在于,
将用于限制前述弹性膜的主体部大幅弹性变形至规定以上的弹性变形限制部设置在前述上保持器和下保持器。
第5方面记载的发明是在上述第1方面中,其特征在于,
前述上保持器具备用于限制前述弹性膜的主体部大幅弹性变形至规定以上的弹性变形限制部,
且将与该弹性变形限制部相比为径方向内侧且与前述释放阀相比为上方部分做成单一的开口。
发明效果
根据第1方面的发明,因为将释放阀做成与外周侧的主体部相比为薄壁,所以,能够将释放阀的内周部上翻,使之先导变形,据此,能够使释放阀整体迅速地开阀。因此,从产生空穴的条件到开始泄漏为止的时滞变少,能够无时机延迟地确实地抑制空穴。
根据第2方面的发明,通过设置压制突起,能够维持释放阀的相对于密封部的紧贴,防备正压侧输入时的泄漏,且在释放时,不会成为先导变形的阻力。而且,在输入通常振动时,即使主体部弹性变形,吸收主液室的内压变动,释放阀也不会追随主体部变形,而是向密封部紧贴,能够维持闭状态。
根据第3方面的发明,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山下橡胶株式会社,未经山下橡胶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80022084.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治疗尿路感染的中药制剂
- 下一篇:基坑放线水平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