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照明评价装置以及照明评价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22899.0 | 申请日: | 2013-02-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72078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3-08 |
发明(设计)人: | 河村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1M11/00 | 分类号: | G01M11/00;G01J1/02;G01J3/50;G01J5/60;A61B3/028;H05B37/02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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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评价 装置 以及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评价照明光的照明评价装置以及照明评价方法。
背景技术
作为检查观察者的视力的技术,例如已知下述的专利文献1、2所记载的技术。
专利文献1中记载了一种夜间视力检查装置,该夜间视力检查装置在使被检眼明适应后在暗视场内呈现视标,测量直到能够识别该视标为止的视力恢复时间。该夜间视力检查装置具有使视标亮度变化的视标亮度可变单元和以作为测定的初始值的微暗的亮度呈现视标的视标照明单元。
专利文献2中记载了一种夜间视力计,该夜间视力计具备:通常视力检查单元,其测量在通常明亮度空间中呈现了视标时的视力;以及夜间视力测量单元,其在使被检眼明适应后在暗视场内以微暗的亮度呈现视标,测量直到辨别出该视标为止的时间。在该夜间视力计中,对视标进行照明的视标光源由白色LED构成。
上述专利文献1、2所记载的技术的目的在于测量从明适应状态到识别出微暗的视标为止的时间。另外,在专利文献1、2所记载的技术中,被检者通过窥视镜筒来识别视标。因此,该专利文献1、2所记载的技术不是用来评价照明环境的明亮度的。
另外,基于从光源照射的照明光的照明环境是根据观察者的主观评价之类的易视性等来评价的。对于该主观评价而言,观察者的心理、身体状况对评价结果产生影响。因此,无法客观地评价照明环境。并且,该主观评价无法将照明环境表现为具有再现性的定量化的结果。
因此,本发明是鉴于上述实际情况而提出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定量地表现照明环境的照明评价装置以及照明评价方法。
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第3623401号
专利文献2:日本专利第3850186号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第一方式所涉及的照明评价装置对基于任意光源的照明环境进行评价,该照明评价装置的特征在于,具有:视标呈现单元,其在从上述光源发出的照明光所照射的照射面上的任意检查位置呈现视标,该视标用于获取观察该照射面的观察者的对比敏感度;以及记录单元,其获取观察者看到由上述视标呈现单元呈现的视标时的对比敏感度值,其中,根据上述对比敏感度值来评价上述照射面上的任意位置的可视性(日语:見え方)。
本发明的第二方式所涉及的照明评价装置的特征在于,在第一方式的照明评价装置中,上述视标呈现单元在照射面上的多个任意位置呈现用于获取上述对比敏感度的视标,上述记录单元获取观察者看到由上述视标呈现单元呈现的视标时的对比敏感度值,并记录所获取的该对比敏感度值和上述检查位置的位置信息。
本发明的第三方式所涉及的照明评价装置的特征在于,在上述第一方式或第二方式的照明评价装置中,具备照明光测量单元,该照明光测量单元测量由上述视标呈现单元呈现了视标的检查位置处的照度、照明光的波长、照明光的色温、照明光的闪烁中的至少一个,上述记录单元与上述对比敏感度值对应地记录由上述照明光测量单元获取到的照度值、照明光的波长谱值、照明光的色温值、照明光的闪烁频率值中的至少一个。
本发明的第四方式所涉及的照明评价装置的特征在于,在上述第一方式至第三方式中的任一个方式的照明评价装置中,具备次数设定单元,该次数设定单元设定上述记录单元的至少对对比敏感度值的获取次数,上述记录单元记录通过由上述次数设定单元设定的获取次数的获取所得到的至少包括对比敏感度值的检查结果的平均值。
本发明的第五方式所涉及的照明评价装置的特征在于,在上述第一方式至第四方式中的任一个方式的照明评价装置中,具备基准值设定单元,该基准值设定单元将在明视环境下检查出的观察者的对比敏感度值设定为基准值,上述记录单元计算由观察者获取到的对比敏感度值与由上述基准值设定单元设定的上述基准值之差,根据与上述差相当的、相对于明视环境的对比敏感度值的变化来评价上述照射面上的任意位置的可视性。
本发明的第六所涉及的方式的照明评价装置的特征在于,在上述第一方式至第五方式中的任一个方式的照明评价装置中,针对每个上述光源记录由上述记录单元记录的对比敏感度值和获取到该对比敏感度值的检查位置的照度值。
本发明的第七所涉及的方式的照明评价装置的特征在于,在上述第一方式至第六方式中的任一个方式的照明评价装置中,具备固定观察者的头部位置的头部位置固定单元,在将上述照射面与头部位置的距离固定的状态下,通过上述记录单元至少检查并记录对比敏感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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