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锂离子二次电池负极用浆料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27082.2 | 申请日: | 2013-08-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35400B | 公开(公告)日: | 2016-10-26 |
发明(设计)人: | 足立祐辅;佐佐木智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瑞翁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62 | 分类号: | H01M4/62;H01M4/139;H01M10/052;H01M10/056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嘉元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84 | 代理人: | 陈静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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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锂离子 二次 电池 负极 浆料 组合 | ||
1.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负极用浆料组合物,其含有负极活性物质(A)、水溶性高分子(B)及水(C),其中,
所述水溶性高分子(B)包含水溶性高分子(B1)及水溶性高分子(B2),所述水溶性高分子(B1)为含有烯属不饱和酸单体单元及含氟(甲基)丙烯酸酯单体单元的聚合物的碱金属盐,所述水溶性高分子(B2)为含有80质量%以上烯属不饱和酸单体单元的聚合物的碱金属盐,
所述水溶性高分子(B1)的5%水溶液粘度为100cp以上且1500cp以下,
所述水溶性高分子(B2)的5%水溶液粘度为2000cp以上且20000cp以下。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负极用浆料组合物,其中,相对于所述负极活性物质(A)100质量份,所述水溶性高分子(B)的含量为0.1质量份以上且5.0质量份以下。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负极用浆料组合物,其中,所述水溶性高分子(B1)和所述水溶性高分子(B2)的重量比(B1/B2)为5/95以上且95/5以下。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负极用浆料组合物,其中,所述水溶性高分子(B1)中,烯属不饱和酸单体单元的含有比例为15质量%以上且50质量%以下,含氟(甲基)丙烯酸酯单体单元的含有比例为1质量%以上且20质量%以下。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负极用浆料组合物,其中,所述水溶性高分子(B1)含有30质量%以上且70质量%以下的(甲基)丙烯酸酯单体单元。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负极用浆料组合物,其中,所述水溶性高分子(B1)中的烯属不饱和酸单体为烯属不饱和羧酸单体和/或烯属不饱和磺酸单体。
7.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负极用浆料组合物,其中,所述水溶性高分子(B1)中的烯属不饱和酸单体为烯属不饱和羧酸单体及烯属不饱和磺酸单体。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负极用浆料组合物,其中,所述水溶性高分子(B1)中,烯属不饱和羧酸单体的含有比例为15质量%以上且50质量%以下,烯属不饱和磺酸单体的含有比例为1质量%以上且15质量%以下。
9.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负极用浆料组合物,其中,所述水溶性高分子(B2)中的烯属不饱和酸单体为烯属不饱和羧酸单体。
10.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负极用浆料组合物,其中,所述水溶性高分子(B2)中的烯属不饱和酸单体为烯属不饱和羧酸单体和/或烯属不饱和磺酸单体。
11.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负极用浆料组合物,其中,所述水溶性高分子(B2)中的烯属不饱和酸单体为烯属不饱和羧酸单体及烯属不饱和磺酸单体。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负极用浆料组合物,其中,所述水溶性高分子(B2)中,烯属不饱和羧酸单体单元的含有比例为90质量%以上且99质量%以下,烯属不饱和磺酸单体单元的含有比例为1质量%以上且10质量%以下。
13.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负极的制造方法,其包括将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负极用浆料组合物涂布于集电体并进行干燥而形成负极活性物质层的工序。
14.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具备正极、负极、隔板及电解液,
所述负极是通过权利要求13所述的制造方法而得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负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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