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抗微生物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31442.6 | 申请日: | 2013-06-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78988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05 |
发明(设计)人: | R.J.康梅尔;S.戈丁;I.P.斯托特;K.M.汤浦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31/08 | 分类号: | A01N31/08;A01N31/04;A01N31/06;A61K8/34;A61Q11/00;A61Q17/00;A61Q19/10;A01P1/00;A01P3/00;A61L2/1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11256 | 代理人: | 陈文平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微生物 组合 | ||
1.抗微生物组合物,其包含:
i.0.001-5重量%的百里酚,
ii.0.01-5重量%的一种或多种双环醇,和
iii.载体;
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双环醇选自诺卜醇、二氢诺卜醇、桃金娘烯醇、二氢桃金娘烯醇和诺蒎醇;
并且其中所述载体包含水、乙醇、丙醇、异丙醇、乙二醇、丙二醇、二甘醇或其混合物。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抗微生物组合物,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双环醇选自诺卜醇、二氢诺卜醇、桃金娘烯醇和二氢桃金娘烯醇。
3.根据权利要求2的抗微生物组合物,其中所述双环醇是诺卜醇。
4.根据权利要求3的抗微生物组合物,其中所述双环醇为(-)-诺卜醇。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抗微生物组合物,其中所述百里酚以0.01-0.4重量%的浓度存在,并且所述一种或多种双环醇以0.05-1重量%的浓度存在。
6.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抗微生物组合物,其包含1-80重量%的一种或多种表面活性剂。
7.根据权利要求6的抗微生物组合物,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表面活性剂选自阴离子型表面活性剂、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和阴离子型表面活性剂与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的组合。
8.根据权利要求6的固体抗微生物组合物,其包含:
a.0.05-5重量%的所述百里酚,
b.0.05-5重量%的所述一种或多种双环醇,
c.5-30重量%的水,和;
d.30-80重量%的所述一种或多种表面活性剂。
9.消毒表面的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
a.将组合物施用于表面上,所述组合物包含
i.0.001-5重量%的百里酚,
ii.0.001-5重量%的一种或多种双环醇,和
iii.载体;
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双环醇选自诺卜醇、二氢诺卜醇、桃金娘烯醇、二氢桃金娘烯醇和诺蒎醇;且
b.从所述表面除去所述组合物。
10.根据权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是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的组合物。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的方法,其中所述表面是皮肤表面。
12.根据权利要求9或10的方法,其中步骤(b)在步骤(a)开始之后2分钟至5秒开始。
13.根据权利要求9或10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的消毒时间T少于300秒;其中T被定义为从所述组合物添加至微生物培养物的那一刻起直至每单位体积培养物的微生物数减少100000倍所经历的时间。
14.根据权利要求9或10的方法,其中步骤(b)在步骤(a)开始之后1分钟至10秒开始。
15.根据权利要求9或10的方法,其中步骤(b)在步骤(a)开始之后30秒至10秒开始。
16.根据权利要求9或10的方法,其中步骤(b)在步骤(a)开始之后20秒至15秒开始。
17.根据权利要求9或10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的消毒时间T少于60秒;其中T被定义为从所述组合物添加至微生物培养物的那一刻起直至每单位体积培养物的微生物数减少100000倍所经历的时间。
18.根据权利要求9或10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的消毒时间T少于15秒;其中T被定义为从所述组合物添加至微生物培养物的那一刻起直至每单位体积培养物的微生物数减少100000倍所经历的时间。
19.根据权利要求13的方法,其中最初的微生物数超过100 000 000个微生物/毫升且其中所述组合物为液体组合物。
20.组合物用于改进手部卫生的用途,由此所述组合物包含
i.0.001-5重量%的百里酚,
ii.0.001-5重量%的一种或多种双环醇,和
iii.载体;
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双环醇选自诺卜醇、二氢诺卜醇、桃金娘烯醇、二氢桃金娘烯醇和诺蒎醇。
21.组合物用于改进口腔卫生的用途,由此所述组合物包含
i.0.001-5重量%的百里酚,
ii.0.001-5重量%的一种或多种双环醇,和
iii.载体;
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双环醇选自诺卜醇、二氢诺卜醇、桃金娘烯醇、二氢桃金娘烯醇和诺蒎醇。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未经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80031442.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