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向电动车传送无线电力的方法和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33423.7 | 申请日: | 2013-06-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80559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24 |
发明(设计)人: | M·特里帕蒂;R·S·叶纳曼德拉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L11/18 | 分类号: | B60L11/18;H02J7/00;H02J50/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287 | 代理人: | 宋献涛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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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车 传送 无线 电力 方法 设备 | ||
1.一种向电动车传送无线电力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起始无线电力传送系统的充电循环,所述无线电力传送系统包括具有至少一个底座系统感应线圈的底座垫,并且所述电动车包括具有至少一个电动车感应线圈的车辆垫,所述充电循环包括多个操作状态,包括:
至少一个初始化状态,在初始化状态期间,在所述无线电力传送系统与所述电动车之间建立足以用于充电的无线电力链路,所述至少一个初始化状态包括至少一个对准状态,在对准状态期间,执行所述电动车与所述无线电力传送系统的对准,并且所述电动车与所述无线电力传送系统的对准包括所述车辆垫与所述底座垫对准以配置所述底座垫和所述车辆垫以进行所述无线电力传送,其中,在所述至少一个对准状态期间,所述底座垫在足以使所述底座垫与所述车辆垫对准的功率电平下向所述车辆垫发射电力;和
至少一个充电状态,在充电状态期间,执行从所述无线电力传送系统向所述电动车的无线电力传送;
响应于进入所述至少一个充电状态产生指示所述无线电力传送的开始时间的第一时戳;和
产生指示所述无线电力传送的结束时间的第二时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至少一个对准状态期间,用第一电流激励所述底座垫,并且在所述至少一个充电状态期间,用大于所述第一电流的第二电流激励所述底座垫。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电流小于所述第二电流的10%。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电流小于所述第二电流的50%。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电流在所述第二电流的5%与15%之间或所述第二电流的40%与60%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电流足以给所述电动车充电或供电。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无线电力传送系统具有最大轨道电流,并且所述第二电流是所述最大轨道电流的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或至少90%。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第一时戳和所述第二时戳产生成本。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成本包含在所述至少一个充电状态期间使用的电力的费用,并且不包含在所述至少一个初始化状态期间使用的电力的费用。
10.一种用于给电动车充电的无线电力设备,所述电动车包括具有至少一个电动车感应线圈的车辆垫,所述设备包括:
具有至少一个底座系统感应线圈的底座垫;和
处理器,其经配置以:
控制所述设备的充电循环,所述充电循环包括:至少一个初始化状态,在初始化状态期间,在所述无线电力设备与所述电动车之间建立足以用于充电的无线电力链路;和至少一个充电状态,在充电状态期间,执行从所述无线电力设备向所述电动车的无线电力传送,所述至少一个初始化状态包括至少一个对准状态,在对准状态期间,执行所述车辆垫与所述底座垫的对准,其中,在所述至少一个对准状态期间,所述底座垫在足以使所述底座垫与所述车辆垫对准的功率电平下向所述车辆垫发射电力;
响应于进入所述至少一个充电状态产生指示所述无线电力传送的开始时间的第一时戳;和
产生指示所述无线电力传送的结束时间的第二时戳。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设备,其中,在所述至少一个对准状态期间,用第一电流激励所述底座垫,并且在所述至少一个充电状态期间,用大于所述第一电流的第二电流激励所述底座垫。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一电流小于所述第二电流的10%。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一电流小于所述第二电流的50%。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一电流在所述第二电流的5%与15%之间或所述第二电流的40%与60%之间。
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二电流足以给所述电动车充电或供电。
16.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无线电力设备具有最大轨道电流,并且所述第二电流是所述最大轨道电流的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或至少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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