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无线通信系统以及无线通信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37738.9 | 申请日: | 2013-07-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71620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16 |
发明(设计)人: | H.S.阿贝塞科拉;井上保彦;浅井裕介;筱原笑子;市川武男;沟口匡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电信电话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W72/04 | 分类号: | H04W72/04;H04W84/12;H04J1/00;H04J11/00;H04J99/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张涛;陈岚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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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无线通信 系统 以及 方法 | ||
1.一种无线通信系统,具备执行正交频分多址连接(OFDMA)的多个无线终端以及作为无线基站进行动作的多个无线通信站,其中,
所述多个无线通信站具备在主信道上工作的主无线通信站和在与该主信道不同的辅助信道上工作的辅助无线通信站,
所述多个无线通信站的各无线通信站具备:
发送权获得单元,当产生要发送的数据时在规定期间获得针对至少一个无线通信站的发送权(TXOP);
判定单元,对表示不能进行利用提供给所述主信道的频带宽度的信号收发的第一条件和表示与所述正交频分多址连接(OFDMA)相关的所述辅助信道能够利用的第二条件进行判定;以及
数据发送单元,在所述主信道上发送给至所述主无线通信站的数据,
所述数据发送单元在满足了所述第一条件以及所述第二条件的情况下按照所述正交频分多址连接(OFDMA)在所述辅助信道上发送给至所述辅助无线通信站的数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通信系统,
实施所述正交频分多址连接的所述多个无线通信站使用组识别符被预先进行分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通信系统,
所述数据发送单元在作为为了发送给至所述多个无线通信站的帧所需要的时间的数据长度不同的情况下,使在辅助信道上发送的数据长度与主信道的数据长度一致来进行所述数据发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通信系统,
所述数据发送单元在作为为了发送给至所述多个无线通信站的帧所需要的时间的数据长度不同情的况下,使多个信道的数据长度与数据长度最长的信道的数据长度一致来进行所述数据发送。
5.一种无线通信系统,具备执行正交频分多址连接(OFDMA)的多个无线终端以及作为无线基站进行动作的多个无线通信站,其中,
所述多个无线通信站具备在主信道上工作的主无线通信站和在与该主信道不同的辅助信道上工作的辅助无线通信站,
所述多个无线通信站的各无线通信站具备:
数据接收单元,在具有所述主信道或者利用所述正交频分多址连接(OFDMA)的所述辅助信道的多个信道上对给至所述多个无线通信站的多个数据进行接收;以及
应答确认发送单元,在由所述数据接收单元能够正确地接收数据的情况下,发送应答确认。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线通信系统,
关于应用所述正交频分多址连接的所述辅助无线通信站,仅在所述辅助信道上发送所述应答确认。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线通信系统,
关于所述主无线通信站,在所述主信道上进行时间分割来发送所述应答确认。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线通信系统,
在所述主信道上利用所述主无线通信站发送应答确认,之后,在利用所述正交频分多址连接(OFDMA)的所述辅助信道上利用所述辅助无线通信站发送所述应答确认。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线通信系统,
设置防护频带,在所述主信道和所述辅助信道上分别发送所述应答确认。
10.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线通信系统,
通过所述多个信道内的上行的正交频分多址连接的信道发送所述应答确认。
11.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线通信系统,
在所述多个信道内的相互重叠的信道上通过上行的正交频分多址连接和上行的多用户MIMO来发送所述应答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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