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机动车的支承装置和轴支座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41545.0 | 申请日: | 2013-07-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20175B | 公开(公告)日: | 2016-11-16 |
发明(设计)人: | D·凯勒;M·洛茨;J·灿德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马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29/00 | 分类号: | B62D29/00;B62D27/02;F16B11/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董华林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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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机动车 支承 装置 支座 | ||
1.用于机动车的支承装置,该支承装置包括由纤维增强塑料制成的梁(4)并且包括支承体(9),该支承体具有用于安装支承件的支承件容纳部(13)和用于将支承体(9)粘到梁(4)上的粘合面(14),所述支承体(9)包括第一部分(11)和第二部分(12),并且粘合面(14)被划分到这两个部分(11、12)上。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粘合面(14)构造为不在整个圆周上包围梁(4)。
3.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作为粘合面(14),在所述两个部分(11、12)上分别构造彼此成角度的恰好两个分表面(15、16)。
4.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分表面(15、16)彼此成至少90°的角度。
5.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整个粘合面(14)是U形的。
6.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件容纳部(13)被划分到所述两个部分(11、12)上。
7.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件容纳部(13)构造为通孔。
8.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部分(11、12)是彼此对称的。
9.用于机动车的轴支座(1),该轴支座包括至少一个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任一项所述的支承装置,其中,由纤维增强塑料制成的梁(4)构造为横梁,并且支承体(9)构造用于支承传动装置、优选后轴传动装置。
10.按照权利要求9所述的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横梁(4)将由金属制成的、优选由铸铝制成的两个纵梁(2、3)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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