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尔夫球杆用杆身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44902.9 | 申请日: | 2013-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82800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4-29 |
发明(设计)人: | 下野智史;金子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丽阳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3B53/10 | 分类号: | A63B53/10;A63B102/32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钟晶;李家浩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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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尔夫球杆 用杆身 | ||
1.一种高尔夫球杆用杆身,其是层叠纤维增强树脂而成的高尔夫球杆用杆身,下述式1所表示的平衡点为53%以上,并且下述式2所表示的折返点为44%以上,
平衡点(%)=(LG/LS)×100 (式1)
LG:从杆身重心至杆身前端部的距离,
LS:杆身的总长;
折返点(%)=(LK/LB)×100 (式2)
LK:在对该杆身两端施加压缩载荷来使杆身弯曲至杆身两端的直线距离为杆身长的98.5~99.5%时,从所述弯曲的顶点向连接该两端彼此之间的直线画垂线时的交点与杆身前端部的距离,
LB:在对该杆身两端施加压缩载荷来使杆身弯曲至杆身两端的直线距离为杆身长的98.5~99.5%时,杆身两端彼此之间的直线距离。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用杆身,设有重量层W,其前侧端部配置在距离该杆身前端部为800mm以上的位置,该重量层W的重量相对于所述杆身的重量为10~30重量%,并且该重量层W的杆身长度方向的弯曲弹性模量为70GPa以下。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尔夫球杆用杆身,所述重量层W的平均厚度为0.5mm以下。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高尔夫球杆用杆身,在将所述杆身的质量设为M[g]、总长设为LS[mm]时,
30≤M×(LS/1168)≤80。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高尔夫球杆用杆身,所述杆身形成为筒状,该杆身的内径具备内径斜面,即内径沿前端部向尾端部逐渐括径,并具备内径斜面弯曲点Pm,即该内径斜面在此弯曲,该内径斜面弯曲点Pm位于距离杆身前端部为550~750mm的位置,其中,
将内径斜面倾斜值设为Tm;其表示前端部与该内径斜面弯曲点Pm的内径之间的倾斜度,
将内径斜面倾斜值设为Tb;其表示所述内径斜面弯曲点Pm与尾端部的内径之间的倾斜度,在此,
Tm>Tb。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高尔夫球杆用杆身,在距离所述杆身的前端部侧为40~140mm的位置具有内径斜面弯曲点Pt,其中,
将内径斜面倾斜值设为Tt;其表示该前端部与该内径斜面弯曲点Pt的内径之间的倾斜性,
将内径斜面倾斜值设为Tm’;其表示该内径斜面弯曲点Pt与所述内径斜面弯曲点Pm的内径之间的倾斜性,在此,
Tt<Tm’
0.1/1000≤Tt≤5/1000。
7.如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高尔夫球杆用杆身,所述Tm及Tb满足1.5≤Tm/Tb≤5.5。
8.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高尔夫球杆用杆身,前端部的外径为8.5mm~9.3mm,尾端部的外径为14.0mm~16.5mm。
9.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高尔夫球杆用杆身,进一步具备:角度层,其为纤维增强树脂,其中纤维设为单向而与所述杆身的长度方向倾斜;所述重量层W;平直层,其为纤维增强树脂,其中纤维设为单向而与杆身的长度方向平行;和箍层,其中纤维设为单向而与杆身的长度方向垂直。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高尔夫球杆用杆身,在距离所述杆身的前侧为400mm以内的距离,进一步具备增强层,其为纤维增强树脂,其中纤维设为单向而与该杆身的长度方向平行。
11.一种高尔夫球杆,其使用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高尔夫球杆用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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