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煤粉吹入装置、具备该煤粉吹入装置的高炉设备以及煤粉供给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80048340.5 | 申请日: | 2013-09-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41002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5-20 |
发明(设计)人: | 坂口雅一;滨田务;冈田刚嗣;大本节男;中川庆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21B5/00 | 分类号: | C21B5/00;C21B7/0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雒运朴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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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吹入 装置 具备 高炉 设备 以及 供给 方法 | ||
1.一种煤粉吹入装置,其以将煤粉与被加热及压缩后的吹入空气一起从高炉主体的风口吹入的方式构成,其中,
使用从低品质煤改性而具有自发热性的改性煤作为所述煤粉的原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粉吹入装置,其中,
所述煤粉吹入装置设有热移送机构,该热移送机构将所述改性煤的自发热作用产生的热量向需要热量的部位移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煤粉吹入装置,其中,
所述热移送机构以使被压缩之前的所述吹入空气与所述改性煤进行热交换的方式构成。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煤粉吹入装置,其中,
所述热移送机构以将所述改性煤的热量向对所述低品质煤进行改性的改性装置移送的方式构成。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煤粉吹入装置,其中,
所述煤粉吹入装置具备非活性化机构,该非活性化机构将所述改性煤非活性化成其自发热作用残留规定量的程度。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粉吹入装置,其中,
所述煤粉吹入装置具备混合部,该混合部将由所述改性煤构成的煤粉和通常使用的由原煤构成的煤粉混合,在该混合部及其下游侧,通过所述改性煤的自发热作用使由所述原煤构成的煤粉干燥。
7.一种高炉设备,其具备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煤粉吹入装置。
8.一种煤粉供给方法,其是将煤粉与被加热及压缩后的吹入空气一起从高炉主体的风口吹入时的煤粉供给方法,其中,
使用对低品质煤进行改性后的改性煤作为所述煤粉的原料,将该改性煤的自发热作用产生的热量向需要热量的部位移送而利用。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煤粉供给方法,其中,
将所述改性煤非活性化成其自发热作用残留规定量的程度。
10.一种煤粉供给方法,其是将煤粉与被加热及压缩后的吹入空气一起从高炉主体的风口吹入时的煤粉供给方法,其中,
将对低品质煤进行改性后的改性煤所构成的煤粉和通常使用的由原煤构成的煤粉混合,
通过所述改性煤的自发热作用,使由所述原煤构成的煤粉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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