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以用温水除掉的皮肤用打底化妆品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53025.1 | 申请日: | 2013-10-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53740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22 |
发明(设计)人: | 岸菜孝广;金子胜之;龙田周;佐藤由纪子;首藤美奈子;山口雅彦;臼杵裕代;野坂美贵野;竹下望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资生堂 |
主分类号: | A61K8/81 | 分类号: | A61K8/81;A61K8/34;A61K8/60;A61K8/86;A61Q1/00;A61Q1/1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蔡晓菡;刘力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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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以 温水 除掉 皮肤 打底 化妆品 | ||
1.皮肤用打底化妆品,其是在涂布皮肤用彩妆化妆品之前涂布于皮肤上的皮肤用打底化妆品,其特征在于,以含水的水相作为连续相,含有:
(a)乙酸乙烯酯聚合物、
(b)多元醇、和
(c)亲水性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
其中,(a)乙酸乙烯酯聚合物在化妆品中为0.5~7质量%,并且以粒子形式分散在水相中,
(b)多元醇是选自双丙甘醇、丙二醇、1,3-丁二醇、聚乙二醇中的1种以上,并且相对于(a)乙酸乙烯酯聚合物1质量份为0.5~5.5质量份,
(c)亲水性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在化妆品中为1~5质量%;
该化妆品不含有离子型表面活性剂;
由皮肤除去皮肤用彩妆化妆品时用38~45℃的温水连同皮肤用打底化妆品一起除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肤用打底化妆品,其特征在于,(c)亲水性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是HLB8以上的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皮肤用打底化妆品,其特征在于,(c)亲水性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是蔗糖脂肪酸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肤用打底化妆品,其特征在于,该化妆品进一步是油相粒子与乙酸乙烯酯聚合物的粒子分别分散在水相中的O/W乳化物。
5. 化妆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具有以下步骤:
在涂布皮肤用彩妆化妆品之前在皮肤上涂布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皮肤用打底化妆品的步骤、和
为了除掉上述彩妆化妆品而用38~45℃的温水擦拭皮肤,由此将上述彩妆化妆品连同打底化妆品一起除掉的步骤。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化妆方法,其特征在于,温水不含洗涤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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