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63638.3 | 申请日: | 2013-10-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54648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8-19 |
发明(设计)人: | 新木辉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电装 |
主分类号: | G09F13/04 | 分类号: | G09F13/04;B60K35/00;G01D11/28;G09F13/08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闫小龙;陈岚 |
地址: | 日本爱知***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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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 ||
1.一种显示装置,具备:
基板(111);
多个发光元件(112),设置在所述基板(111)的安装面(111a)并且具有发光部(112a);
显示板(115),以与所述基板(111)的安装面(111a)对置的方式配置;
透光部(115b),与所述发光元件(112)对应地在所述显示板(115)设置有多个,使从所述发光部(112a)发出的光透过;以及
遮光壁(116),在与相邻的所述发光元件(112)之间对应的位置,配置在所述基板(111)和所述显示板(115)之间,
在所述遮光壁(116)的与所述基板(111)对置的对置端面(116a)和所述基板(111)的安装面(111a)之间存在间隙部(117),
所述发光部(112a)配置在比所述间隙部(117)更靠近所述显示板(115)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所述发光部(112a)安装于发光部用基板(113),
所述发光部用基板(113)设置在所述基板(111)的安装面(111a),
所述发光部用基板(113)的板厚设定得比所述间隙部(117)大,由此,所述发光部(112a)配置在比所述间隙部(117)更靠近所述显示板(115)侧。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在所述发光部用基板(113)设置有覆盖所述发光部(112a)的树脂制的浇注封装部(114),
所述浇注封装部(114)的侧面以越是从所述发光部用基板(113)侧朝向所述显示板(115)侧越是向所述发光部(112a)侧倾斜的方式形成。
4.如权利要求1~3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在所述基板(111)的安装面(111a)形成有对从所述发光部(112a)发出的光的反射进行抑制的反射抑制部(118)。
5.一种显示装置,具备:
基板(111);
多个发光元件(112),以彼此相邻的方式设置在所述基板(111)的安装面(111a)并且具有发光部(112a);
显示板(115),以与所述基板(111)的安装面(111a)对置的方式配置;
透光部(115b),与所述发光元件(112)对应地在所述显示板(115)设置有多个,使从所述发光部(112a)发出的光透过;
遮光壁(116),在与相邻的所述发光元件(112)之间对应的位置,配置在所述基板(111)的所述安装面(111a)和所述显示板(115)之间,将所述发光元件(112)彼此隔开;以及
发光部用基板(113),具备设置有所述发光部(112a)的第一面(113a)以及设置于所述基板(111)的第二面(113b),
所述遮光壁(116)具备相对于所述基板(111)的所述安装面(111a)离开并对置的对置端面(116a),
所述发光部用基板(113)的所述第一面(113a)位于比所述遮光壁(116)的所述对置端面(116a)更靠近所述显示板(115)侧。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所述基板(111)的所述安装面(111a)构成平坦面,以所述发光部用基板(113)的所述第一面(113a)位于比所述遮光壁(116)的所述对置端面(116a)更靠近所述显示板(115)侧的方式设定所述第一面(113a)和所述第二面(113b)之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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