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抗皮肤过敏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410024843.5 | 申请日: | 2014-0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84297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26 |
发明(设计)人: | 林山;郭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山信药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6/748 | 分类号: | A61K36/748;A61K8/9789;A61P17/00;A61P37/08;A61P17/04;A61P29/00;A61Q19/00 |
代理公司: | 成都高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51222 | 代理人: | 李高峡,杜朗宇 |
地址: | 610041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冯家湾***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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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皮肤过敏 组合 | ||
1.一种抗皮肤过敏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是由如下重量配比的原料制备而成的外用制剂:
马齿苋提取物3-5份、白花蛇舌草提取物2-5份、苦参提取物1-3份、薄荷提取物2-3份、地榆提取物1-3份、大黄提取物0.5-1份;
所述马齿苋提取物中,按干燥品计算,总黄酮含量不少于15%w/w;白花蛇舌草提取物中,按干燥品计算,总黄酮含量不少于1.0%w/w;苦参提取物中,按干燥品计算,苦参碱和氧化苦参碱的总含量不少于1.2%w/w;薄荷提取物中,按干燥品计算,总黄酮含量不少于2.0%w/w;地榆提取物中,没食子酸含量不少于4.0%w/w;大黄提取物中,按干燥品计算,大黄素和大黄酚的总含量不少于0.45%w/w。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是由如下重量配比的原料制备而成的外用制剂:
马齿苋提取物5份、白花蛇舌草提取物4份、苦参提取物2份、薄荷提取物2份、地榆提取物2份、大黄提取物1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马齿苋提取物中,按干燥品计算,总黄酮含量为18-25%w/w;白花蛇舌草提取物中,按干燥品计算,总黄酮含量为3-7%w/w;苦参提取物中,按干燥品计算,苦参碱和氧化苦参碱的总含量为2-4%w/w;薄荷提取物中,按干燥品计算,总黄酮含量为3-5%w/w;地榆提取物中,没食子酸含量为4-5%w/w;大黄提取物中,按干燥品计算,大黄素和大黄酚的总含量为10-12%w/w。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意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提取物的制备方法如下:取相应药材,分别加水提取后,水提物上非极性或中极性大孔吸附树脂柱,水洗除杂后,再以65~85%v/v乙醇洗脱,收集乙醇洗脱液,回收乙醇后,干燥,即得活性成分。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洗脱用乙醇浓度为70~80%v/v。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极性大孔吸附树脂为D101;所述中极性大孔吸附树脂为DM301。
7.根据权利要求1、2、3、5、6任意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是以所述各提取物为活性成分,加上药学或化妆品中常用的辅料或辅助性成分制备而成的皮肤外用制剂。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是以所述各提取物为活性成分,加上药学或化妆品中常用的辅料或辅助性成分制备而成的皮肤外用制剂。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性成分为胶原蛋白、维生素、辅酵素Q10或/和尿囊素。
10.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所述组合物在制备透明质酸酶抑制剂中的用途。
11.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所述组合物在制备抗过敏、止痒或/和抗炎的外用护肤品或药品中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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