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纹身服务机器人无效
申请号: | 201410034104.4 | 申请日: | 2014-01-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535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30 |
发明(设计)人: | 肖乐;刘瑞;黄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万先自动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J9/18 | 分类号: | B25J9/18;B25J19/02;G06Q50/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1731 四川省成都***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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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纹身 服务 机器人 | ||
1.纹身服务机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分别与数据处理模块单独相连且双向数据传输的同步驱动轮足、人机对讲系统、纹身器机械手、3D视觉系统,数据处理模块中有纹身所需要的标准流程程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纹身服务机器人,其特征在于:同步驱动轮足与数据处理模块相连并双向数据传输,同步驱动轮足是具有通过旋转轮子来转向的功能,每个轮子都是单独的驱动轮,均可以单独操纵,多个轮子能够适应不同的地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纹身服务机器人,其特征在于:人机对讲系统与数据处理模块相连,人机对讲系统是能识别语音语言并作出反应的人机交流系统,能够根据使用者语音语言指令完成相应的纹身操作。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纹身服务机器人,其特征在于:纹身器机械手与数据处理模块相连,纹身器机械手是指节表面和掌面有电容式触觉传感器、并带有电动纹身器的机械手,能在同步驱动轮足的配合下实现按标纹身流程整个纹身过程的自动化。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纹身服务机器人,其特征在于:3D视觉系统与数据处理模块相连,3D视觉系统主要由视觉传感器、超声波测距传感器和红外线传感器构成,能够自主识别纹身所在人体的准确位置及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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