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的鉴权信息有效性的装置和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410036365.X | 申请日: | 2014-01-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09371B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11 |
发明(设计)人: | 柳英丽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21/31 | 分类号: | G06F21/31 |
代理公司: | 北京元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23 | 代理人: | 王明霞 |
地址: | 100088 北京市西城区新***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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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断头 智能 设备 信息 有效性 装置 方法 | ||
1.一种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的鉴权信息有效性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身份识别信息获取模块,用于获取身份识别信息;身份识别信息鉴权模块,用于对所述身份识别信息进行鉴权,得到鉴权信息;脉搏信息获取模块,用于获取脉搏信息;鉴权信息有效性判断模块,用于在所述身份识别信息通过鉴权的情况下,根据所述脉搏信息判断鉴权信息是否有效;所述脉搏信息获取模块获取在一定时间内的人体的脉搏间隔,当所述的脉搏间隔或脉搏间隔的变化量在对应的设定的阈值范围之内时,确定为鉴权信息有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的鉴权信息有效性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身份识别信息包括以下至少之一:
虹膜信息、耳廓信息、声音信息、指纹信息、密码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的鉴权信息有效性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脉搏信息获取模块获取人体头部或面部某至少一部分体现的脉搏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的鉴权信息有效性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脉搏信息获取模块至少包括一接触式或非接触式传感器,所述的接触式传感器用以检测耳脉或颞动脉的脉搏;所述非接触式传感器至少包括一摄像头,所述摄像头设置在头戴式智能设备的支架上,通过检测面部图像获取脉搏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的鉴权信息有效性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脉搏信息获取模块至少包括一接触式或非接触式传感器,所述的接触式传感器用以检测耳脉或颞动脉的脉搏;所述非接触式传感器至少包括一摄像头,所述摄像头设置在头戴式智能设备的支架上,通过检测面部图像获取脉搏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的鉴权信息有效性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脉搏信息获取模块至少包括一接触式或非接触式传感器,所述的接触式传感器用以检测耳脉或颞动脉的脉搏;所述非接触式传感器至少包括一摄像头,所述摄像头设置在头戴式智能设备的支架上,通过检测面部图像获取脉搏信息。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的鉴权信息有效性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触式传感器通过一可转动的连杆与头戴式智能设备的支架相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的鉴权信息有效性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鉴权信息有效性判断模块包括信号处理模块和计算模块,信号处理模块处理摄像头获得的含有彩色人脸的视频后获得的人脸区域和面部位置坐标,至少进行肤色区域、眼睛、眼周部分中的一种或多种的分割分类,对所述分类赋予不同的权重,对每一帧视频中的人脸区域进行三色通道分离,对每一通道取空间均值,所述计算模块对采样数据进行ICA处理得到脉搏信息。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的鉴权信息有效性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鉴权信息有效性判断模块还包括比较模块,所述信号处理模块分析所述脉搏信息的平均值,并计算实时脉搏信息值与平均值之间的差值,所述比较模块将该差值与预设的允许变化差值进行比较,在允许的变化差值之内认定为鉴权信息有效。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的鉴权信息有效性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身份识别信息获取模块和脉搏信息获取模块均设置在头戴式智能设备上。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的鉴权信息有效性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鉴权信息有效性判断模块设置在所述头戴式智能设备上。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的鉴权信息有效性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鉴权信息有效性判断模块设置在独立于所述头戴式智能设备的处理单元上,并与所述头戴式智能设备之间通讯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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