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水田除草剂组合物及应用有效
申请号: | 201410049253.8 | 申请日: | 2014-02-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49480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4-12 |
发明(设计)人: | 张弘;迟会伟;陈召亮;唐伟;徐小燕;郑雪松;杨玉廷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农化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43/824 | 分类号: | A01N43/824;A01N47/36;A01N43/76;A01P13/00;A01N41/10;A01N37/22;A01N43/70 |
代理公司: | 上海衡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1234 | 代理人: | 卞孜真 |
地址: | 100031 北京市西城***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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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水田 除草剂 组合 应用 | ||
1.一种水田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活性成分:硝磺草酮A,环状亚胺类除草剂B和水稻田除草剂C;所述环状亚胺类除草剂B选自恶草酮、丙炔恶草酮或环戊恶草酮,以及所述水稻田除草剂C选自苄嘧磺隆、吡嘧磺隆、环酯草醚、丙草胺、丁草胺、苯噻酰草胺、五氟磺草胺、扑草净或西草净。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田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环状亚胺类除草剂B选自恶草酮或环戊恶草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田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稻田除草剂C选自苄嘧磺隆、吡嘧磺隆、丙草胺或扑草净。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田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稻田除草剂C为丙草胺。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水田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活性成分分别占总重的比例是:硝磺草酮A为0.02~15%,环状亚胺类除草剂B为1~25%,以及0.1~40%。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水田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活性成分分别占总重的比例是:硝磺草酮A为0.02~8%,环状亚胺类除草剂B为2~25%,以及0.1~35%。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水田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活性成分分别占总重的比例是:硝磺草酮A为0.05~8%,环状亚胺类除草剂B为2~20%,以及0.25~35%。
8.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水田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配制为颗粒剂、泡腾片剂、水分散粒剂、悬浮剂、可湿性粉剂、可溶性液剂、乳油、水乳剂、微乳剂、水剂或展膜油剂。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水田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配制为颗粒剂、悬浮剂、可湿性粉剂或水分散粒剂。
10.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水田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剂组合物用于水稻田防治一年生及多年生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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