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触摸屏通信终端及其在通话状态下的触控响应方法、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410052461.3 | 申请日: | 2014-02-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931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14 |
发明(设计)人: | 颜彦;陈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488 | 分类号: | G06F3/0488;H04M1/725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恒申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12 | 代理人: | 陈健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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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触摸屏 通信 终端 及其 通话 状态 响应 方法 系统 | ||
1.一种触摸屏通信终端在通话状态下的触控响应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述步骤:
在关闭显示屏的通话状态下检测触摸屏上用户的触摸操作信息;
检测出有触摸操作之后,根据预设的触摸操作与应用的对应关系,识别是否存在与用户的触摸操作相对应的应用;
若存在,则自动开启显示屏,调取相应的应用并启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响应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通话状态下未开启显示屏之前,所述触摸屏视区上的任何位置均为用户触摸操作的有效区域。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响应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下述步骤:
在通话状态下在检测到用户使用完毕所启动的应用后,自动关闭显示屏。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触控响应方法,其特征在于,具体通过下述步骤在通话状态下检测用户是否使用完毕所启动的应用:
若检测到用户由触摸操作的有效区域之外向触摸操作的有效区域之内的滑动操作与预设的滑动方向和滑动距离相匹配,则判断为用户已经使用完毕所启动的应用。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触控响应方法,其特征在于,触摸屏通过下述步骤在通话状态下检测用户是否使用完毕所启动的应用:
若检测到用户按下电源按键,则判断为用户已经使用完毕所启动的应用。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触控响应方法,其特征在于,触摸屏通过下述步骤在通话状态下检测用户是否使用完毕所启动的应用:
若触摸屏上无触摸操作的状态持续时长超过预设的时长阈值,则判断为用户已经使用完毕所启动的应用。
7.触摸操作包括各个方向的滑动操作、文字输入操作、数字输入操作、图形输入操作。
8.一种触摸屏通信终端在通话状态下的触控响应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触摸操作信息检测模块,用于在关闭显示屏的通话状态下检测触摸屏上用户的触摸操作信息;
触摸操作识别模块,用于在所述触摸操作信息检测模块检测出有触摸操作之后,根据预设的触摸操作与应用的对应关系,识别是否存在与用户的触摸操作相对应的应用;
触控响应模块,用于在所述触摸操作识别模块识别出存在有与用户的触摸操作相对应的应用时,自动开启显示屏,调取相应的应用并启动。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触控响应系统,其特征在于,在通话状态下未开启显示屏之前,所述触摸屏视区上的任何位置均为用户触摸操作的有效区域。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触控响应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工作模式切换模块,用于在通话状态下在检测到用户使用完毕所启动的应用后,自动关闭显示屏。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触控响应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模式切换模块用于在检测到用户由触摸操作的有效区域之外向触摸操作的有效区域之内的滑动操作与预设的滑动方向和滑动距离相匹配,则判断为用户已经使用完毕所启动的应用。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触控响应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模式切换模块用于在检测到用户按下电源按键后,判断为用户已经使用完毕所启动的应用。
13.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触控响应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模式切换模块用于在触摸屏上无触摸操作的状态持续时长超过预设的时长阈值,则判断为用户已经使用完毕所启动的应用。
14.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触控响应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摸操作包括各个方向的滑动操作、文字输入操作、数字输入操作、图形输入操作。
15.一种触摸屏通信终端,包括显示屏、触摸屏、在通话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的主控制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如权利要求8至14任一项所述的触控响应系统,所述触控响应系统与所述主控制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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