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池设备及具有该种电池设备的电动叉车有效
申请号: | 201410054876.4 | 申请日: | 2014-02-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8659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14 |
发明(设计)人: | 刘学锋;石坚;徐文康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达电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L11/18 | 分类号: | B60L11/18;H01M10/42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31219 | 代理人: | 余明伟 |
地址: | 201209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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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池 设备 具有 电动叉车 | ||
1.一种电池设备,用于对电动叉车供电,所述电动叉车具有接收第一规格电流的受电端口,其特征在于,包括:
电池本体,设置有用于接收第二规格电流充电的充电端口和输出第一规格电流的放电端口;
所述电池本体和电池本体的放电端口组成一放电单元,所述放电单元通过所述电动叉车所具有的电缆线和连接器连接在所述受电端口上,用于为所述电动叉车的负载提供第一规格电流;
所述电池本体和电池本体的充电端口组成一充电单元,所述充电单元通过电缆线和连接器连接在具有连接端口的充电机上,用于接收所述充电机输出的第二规格电流为所述电池设备充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机在输出第一规格电流时,所述电池本体上的放电端口能够作为充电端口连接至所述电动叉车的受电端口。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本体、所述电池本体的放电端口、及电动叉车的负载构成一放电回路;所述电池本体、所述电池本体的充电端口、及所述充电机构成一与所述放电回路并联的充电回路。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电池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本体的放电端口通过所述电动叉车所具有的电缆线和连接器连接在所述电动叉车的受电端口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设备,其特征在于:具有连接端口的所述充电机通过电缆线和连接器与所述电池本体的充电端口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本体能够承受的充电电流为大于1C安培的电流,其中,C表示电池10小时备电率。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设备为锂电池,所述电动叉车所具有接收第一规格电流的受电端口为原接收铅酸电池输送第一规格电流的受电端口。
8.一种电动叉车,包括接收第一规格电流的受电端口、电缆线、和连接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电池设备;
所述电池设备包括:电池本体,设置有用于接收第二规格电流充电的充电端口和输出第一规格电流的放电端口;
所述电池本体和电池本体的放电端口组成一放电单元,所述放电单元通过所述电动叉车所具有的电缆线和连接器连接在所述受电端口上,用于为所述电动叉车的负载提供第一规格电流;
所述电池本体和电池本体的充电端口组成一充电单元,所述充电单元通过电缆线和连接器连接在具有连接端口的充电机上,用于接收所述充电机输出的第二规格电流为所述电池设备充电。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叉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本体、所述电池本体的放电端口、及所述电动叉车的负载构成一放电回路,所述电池本体、所述电池本体的充电端口、及所述充电机构成一与所述放电回路并联的充电回路。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叉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本体的放电端口通过所述电动叉车所具有的电缆线和连接器连接在所述电动叉车的受电端口上;所述电池本体的充电端口通过电缆线和连接器连接在具有连接端口的充电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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