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鉴定水稻品种合适于何种镉污染水平的土壤中种植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410071573.3 | 申请日: | 2014-03-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9156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02 |
发明(设计)人: | 陈良碧;梁满中;李东屏;戴小军;田连福;唐冬英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师范大学 |
主分类号: | A01G16/00 | 分类号: | A01G16/00;A01G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知本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039 | 代理人: | 刘江良 |
地址: | 410081 湖南省***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鉴定 水稻 品种 适于 何种 污染 水平 土壤 种植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鉴定水稻品种合适于何种镉污染水平的土壤中种植的方法。
背景技术
镉(Cadmium,Cd)是我国农田受污染最普遍的重金属之一。据农业部统计,我国超过10%的耕地受镉污染(大于0.3 mg/Kg),每年镉等重金属污染的粮食高达1200万吨。镉污染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 长期食用会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甚至引发“骨痛病”。
2013年广东省食安办公布的抽检31个批次的镉含量超标的大米中,有14个批次来自于湖南,镉含量从每公斤0.26 mg/Kg到0.93 mg/Kg不等。面对这一严峻现状,推广籽粒低镉水稻品种是改变这一被动局面的主要途径。本发明人多年在土壤镉污染区的自然田间筛选低镉水稻品种的研究表明,研究结果的可重复性极差,其原因主要有:大田中不同小区土壤镉含量差异明显,含镉稻草还田的不均匀性导致田间有机质含量差异而影响镉的有效性,污染区灌溉水含镉量变化无常等。因此,至今还没有建立一套理想的筛选低镉水稻品种的方法,无法实现对不同水稻品种在不同镉含量背景下的吸镉水平的真实评价。本发明就是根据这一重大需求研究发明的一种筛选低镉水稻的方法。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鉴定水稻品种合适于何种镉污染水平的土壤中种植的方法,通过对种植在镉含量不同的土壤中的不同水稻品种的稻米含镉量的比较,鉴定出适宜在不同镉污染程度土壤生产大米镉含量不超过0.2 mg/Kg的低镉水稻品种。
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鉴定水稻品种合适于何种镉污染水平的土壤中种植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制备一定镉含量的土壤,例如为0.2-0.29 mg/Kg、0.3-0.59mg/Kg、0.6-0.99 mg/Kg、1.0-1.99 mg/Kg和/或>2 mg/Kg的土壤;
(2)将水稻于上述各种土壤中分别种植,按常规施肥水平和种植环境下培育;
(3)水稻成熟后,按不同镉含量水平收获水稻种子,去壳后测定大米镉含量;
(4)大米镉含量低于0.2 mg/Kg,则表明其适合于相应镉含量水平或更低水平的土壤中种植。
所述的方法,步骤(1)中,每种土壤均充分混匀,随机5点取样,每点间镉含量差异小于 +0.02mg/Kg,并用不含镉的隔离材料将不同镉含量的土壤与环境隔开,防止外源含镉污染物进入种植水稻的土壤中。
所述的方法,栽培水稻的灌溉水为达到饮用标准的无镉污染水。
所述的方法,栽培水稻的N、P、K施肥水平为常规水平,肥料种类为无镉污染的常规N、P、K化肥。
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鉴定水稻品种合适于何种镉污染水平的土壤中种植的方法,通过对种植在镉含量不同的土壤中的不同水稻品种的稻米含镉量的比较,鉴定出适宜在不同镉污染程度土壤生产大米镉含量不超过0.2 mg/Kg的低镉水稻品种。本发明建立了一套理想的筛选低镉水稻品种的方法,实现了对不同水稻品种在不同镉含量背景下的吸镉水平的真实评价,克服了在土壤镉污染区的自然田间筛选低镉水稻品种缺陷如研究结果的可重复性极差等。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以土壤镉含量为0.65mg/Kg 的土壤培育不同种水稻品种(表1),步骤如下:
(1)用不含镉的材料将上述含镉土壤与环境隔开,防止外源含镉污染物进入种植水稻的土壤中。
(2)栽培水稻的灌溉水为达到饮用标准的无镉污染水。
(3)采用常规的N、P、K施肥水平栽培水稻,肥料种类为无镉污染的常规N、P、K化肥。
(4)每个水稻品种相间种植3行,每行10株以上。
(5)水稻成熟后分品种收获水稻种子,去壳后测定大米镉含量。
(6)测定不同水稻品种的大米镉含量。
不同水稻品种在同一环境条件下其大米镉含量差异显著。
根据大米镉含量低于0.2 mg/Kg的国家标准,表1结果表明:GZ63-5/M433 、中83-49 和GZ63-5/M414三个品种适宜在土壤镉含量低于0.65mg/Kg的区域种植。而中83-49、中山红和9311不适宜在此镉污染背景下种植。
表 1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湖南师范大学,未经湖南师范大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071573.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可通风散热装置
- 下一篇:一种应用于大棚中的自动喷雾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