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便携式气动切割器无效
申请号: | 201410087800.1 | 申请日: | 2014-03-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020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21 |
发明(设计)人: | 卢平安;伍洲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足县公安局消防大队 |
主分类号: | B24B27/08 | 分类号: | B24B27/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02368 重庆***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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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气动 切割 | ||
1.一种便携式气动切割器,用于切割限制人体或动物体的金属物体,其特征在于,包括移动式压缩气体源,手持式动力转换单元,切割单元,气路连接管和控制单元;所述气体源具有压力控制阀和耐压软管连接口,所述手持式动力转换单元具有旋转头,该旋转头具有安装固定切割单元的卡具,该手持式动力转换单元以压缩气压力为动力,驱动切割单元旋转;所述切割单元为直径5-40mm的微型砂轮,其可通过卡具安装于旋转头上;所述气路连接管是耐压塑料软管,用于连接移动式压缩气体源,控制单元和手持式动力转换单元;移动式压缩气体源,手持式动力转换单元以及气路连接管通过公型母型连接头可拆卸的连接,所述控制单元控制切割单元转速。
2.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动切割器,其中,所述手持式动力转换单元为气动切割枪。
3.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动切割器,其中,所述移动式压缩气体源包括消防用呼吸气瓶,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压缩气瓶。
4.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动切割器,其中,所述微型砂轮的转速为1000-6000rpm。
5.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动切割器,其中,所述砂轮为片状,盘状,柱状,偏口圆形,根据使用环境选择合适形状的砂轮进行切割。
6.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动切割器,其中,所述气路连接管根据需要增加延长管。
7.一种利用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的便携式切割器来切割限制人体或动物体的金属物体的方法,其包括,
使用耐压软管连接移动式压缩气体源和手持式动力转换单元,所述手持式动力转换单元为气动切割枪,所述移动式压缩气体源为消防用呼吸气瓶;
选择合适形状的砂轮;
通过卡具将微型砂轮固定于气动切割枪的旋转头上,所述微型砂轮的转速为1000-6000rpm;
操作砂轮切割所述金属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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