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池用活性物质、非水电解质电池及电池组有效
申请号: | 201410092375.5 | 申请日: | 2014-03-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78664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4-12 |
发明(设计)人: | 稻垣浩贵;原田康宏;吉田赖司;伊势一树;高见则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 |
主分类号: | H01M4/48 | 分类号: | H01M4/48;H01M10/05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72002 | 代理人: | 白丽,陈建全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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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池 活性 物质 水电 电池组 | ||
1.一种电池用活性物质,其为含有通式LixM(1-y)NbyNb2O(7+δ)所示的铌复合氧化物的电池用活性物质,其中M为选自Ti和Zr中的至少1种,x、y和δ是分别满足0≤x≤6、0≤y≤1和-1≤δ≤1的数,所述电池用活性物质的pH为7.4以上且12.5以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用活性物质,其中,所述电池用活性物质在其表面的至少一部分上配置有碳酸根离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用活性物质,其中,所述电池用活性物质在其表面的至少一部分上配置有碳酸锂。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池用活性物质,其中,所述pH是使所述电池用活性物质的比表面积为0.5m2/g以上且50m2/g以下进行测定时的pH。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池用活性物质,其中,所述pH是使所述电池用活性物质的比表面积为3m2/g以上且30m2/g以下进行测定时的pH。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电池用活性物质,其中,所述铌复合氧化物的晶体结构属于单斜晶系。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池用活性物质,其中,所述铌复合氧化物的晶体结构属于空间群C/2m或P12/m1。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电池用活性物质,其中,所述电池用活性物质的碳含量相对于所述电池用活性物质整体为0.01~3质量%。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电池用活性物质,其中,所述电池用活性物质在使用了傅里叶变换红外分光光度计(FT-IR)的红外漫反射光谱中、在1430±30、1500±30或2350cm-1的区域具有归属于碳酸根离子(CO3-)的峰。
10.一种非水电解质电池,其具备正极、含有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电池用活性物质的负极、以及非水电解质。
11.一种电池组,其具备1个以上的权利要求10所述的非水电解质电池。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池组,其具备经电连接的多个所述非水电解质电池,且进一步具备能够检测各非水电解质电池的电压的保护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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