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显示装置及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410093270.1 | 申请日: | 2014-03-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49406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4-12 |
发明(设计)人: | 三井雅志;玉置昌哉;福永容子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日本显示器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 | 分类号: | G02F1/1335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240 | 代理人: | 余刚,吴孟秋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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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 显示装置 电子设备 | ||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所述液晶显示装置以与显示面相交的规定方向作为主视角方向,所述液晶显示装置的特征在于,包括:
反射电极;
第一基板,设置有所述反射电极;
透明电极,与所述反射电极相对;
第二基板,设置有所述透明电极;
液晶层,设于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间;
偏振板,设于隔着所述第二基板与所述第一基板相反的一侧;以及
各向异性散射部件,设于所述第二基板和所述偏振板之间,
所述各向异性散射部件具有散射中心轴,使沿带有包括所述散射中心轴的规定的角度范围的方向、即散射轴方向透射的光散射,
所述散射轴方向和所述主视角方向是相同方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规定的角度范围是相对所述散射中心轴的倾斜角在20度以内的角度范围。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晶显示装置还包括背光部,所述背光部设于隔着所述第一基板与所述第二基板相反的一侧且向所述第一基板照射背光,
所述背光部包括:与所述第一基板相对的导光板、以及从所述导光板的侧面照射所述背光的光源部,
从所述光源部照射的在所述导光板内前进的所述背光的前进方向、和所述散射轴方向从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导光板相对的方向观察是相同方向。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背光部汇聚朝向所述第一基板照射的所述背光,并使汇聚的所述背光的照射方向向相对于所述显示面的法线方向倾斜的所述散射轴方向的相同侧倾斜。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晶显示装置还包括背光部,所述背光部设于隔着所述第一基板与所述第二基板相反的一侧且向所述第一基板照射背光,
所述背光部汇聚朝向所述第一基板照射的所述背光,并使汇聚的所述背光的照射方向向相对于所述显示面的法线方向倾斜的所述散射轴方向的相同侧倾斜。
6.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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