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玻璃模具无效
申请号: | 201410094503.X | 申请日: | 2014-03-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38061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23 |
发明(设计)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山瑞鸿诚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2C30/06 | 分类号: | C22C30/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300 江苏省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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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玻璃 模具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玻璃模具。
背景技术
随着玻璃在酒类文化、化妆品、汽车、家居装饰等领域的广泛应用,使得玻璃制瓶和器皿业高速发展,也使得瓶罐的生产向着高速和轻量化方向发展,一些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玻璃生产商,引进国际先进的制瓶生产线,对玻璃模具的各组件的外形尺寸、配合精准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模具材质的选用更加注重。另外,随着对国外市场的开发力度不断加大,对高档合金的模具需求日益增多。
因此,为解决上述问题,特提供一种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玻璃模具。
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玻璃模具,包括以下重量份的成分:
碳 5-10份;
钨 12-15份;
微晶蜡 2-5份;
溶剂油 8-10份;
石灰粉 0.02-0.05份;
铜 10-15份;
锌 15-22份;
稀土 1-5份;
钛 2-5份。
优选地,所述铜的重量份为12-14份。
优选地,所述钛的重量份为3-4份。
本发明的优点是:该种玻璃模具组分配比合理,性能稳定,抗压强度高,韧性好,大大延长了使用寿命。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加深对本发明的理解,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述,该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定。
实施例1
一种玻璃模具,包括以下重量份的成分:
碳 5份;
钨 12份;
微晶蜡 2份;
溶剂油 8份;
石灰粉 0.02份;
铜 10份;
锌 15份;
稀土 1份;
钛 2份。
实施例2
一种玻璃模具,包括以下重量份的成分:
碳 7份;
钨 14份;
微晶蜡 3份;
溶剂油 9份;
石灰粉 0.035份;
铜 12份;
锌 18份;
稀土 3份;
钛 3.5份。
实施例3
一种玻璃模具,包括以下重量份的成分:
碳 10份;
钨 15份;
微晶蜡 5份;
溶剂油 10份;
石灰粉 0.05份;
铜 15份;
锌 22份;
稀土 5份;
钛 5份。
本发明的优点是:该种玻璃模具组分配比合理,性能稳定,抗压强度高,韧性好,大大延长了使用寿命。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是对本发明作任何其他形式的限制,而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所作的任何修改或等同变化,仍属于本发明所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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