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水电解质电池及其电池组无效
申请号: | 201410108603.3 | 申请日: | 2008-07-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874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25 |
发明(设计)人: | 高见则雄;稻垣浩贵;保科圭吾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 |
主分类号: | H01M4/02 | 分类号: | H01M4/02;H01M4/58;H01M10/0525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周欣;陈建全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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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电 电池 及其 电池组 | ||
1.一种非水电解质电池,其特征在于,具备:
正极,其含有用下述(1)~(3)式中的任何一式表示且平均粒径为0.1μm~10μm的活性物质粒子、和存在于所述活性物质粒子表面的覆盖物,该覆盖物含有C和/或含有选自Mg、Ti、Zr、Ba及B中的至少一种元素的金属氧化物或磷氧化物,并且包含平均粒径在60nm以下的粒子和平均厚度在60nm以下的层之中的至少一个;
负极,其含有在相对于Li/Li+为0.4V以上时嵌入锂离子的金属化合物;
隔膜,其被设置在所述正极与所述负极之间;
以及非水电解质;
LixM1yO2 (1)
LizM22wO4 (2)
LisM3tPO4 (3)
其中,M1、M2及M3分别是选自Mn、Ni、Co及Fe中的至少一种元素,相互相同或不同;x、y、z、w、s及t分别为0<x≤1.1、0.8≤y≤1.1、0<z≤1.1、0.8≤w≤1.1、0<s≤1.1、0.8≤t≤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质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物质粒子用LixCoO2、LixNi1-b-cMnbCocO2、LizMn2O4、LizMn2-eNieO4或LisFePO4表示;其中,b为0.1≤b≤0.5、c为0≤c≤0.5、e为0.3≤e≤0.8。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水电解质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平均粒径及所述平均厚度在0.1nm以上且60nm以下。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水电解质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粒子或所述层含有选自Mg、Ti及C中的至少一种元素。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水电解质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覆盖物的重量相当于所述活性物质粒子的重量的0.001重量%~3重量%。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水电解质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极具备包含所述活性物质粒子的正极层,所述负极具备包含所述金属化合物的负极层,所述正极层经由所述隔膜与所述负极层对置,所述正极层的端部比所述负极层的端部突出。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质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水电解质包含混合溶剂及溶解于所述混合溶剂中的锂盐,该混合溶剂含有包含碳酸亚丙酯和碳酸亚乙酯中的一种以上的第1非水溶剂、并且含有10体积%~70体积%的包含具有腈基且分子量在40以上100以下的非水溶剂和γ-丁内酯中的一种以上的第2非水溶剂。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非水电解质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具有腈基且分子量在40以上且100以下的非水溶剂是选自乙腈、丙腈、甲氧基乙腈和3-甲氧基丙腈中的一种以上。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非水电解质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锂盐含有LiBF4,所述混合溶剂的LiBF4浓度在1.5mol/L以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水电解质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化合物是锂钛氧化物或钛氧化物。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质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物质粒子是具有橄榄石结构的锂磷氧化物。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质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M3是选自Mn及Fe中的至少一种元素。
13.一种电池组,其特征在于,具备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质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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