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可插拔税控装置的可携式电子收费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410156558.9 | 申请日: | 2014-04-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58127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5-27 |
发明(设计)人: | 葛隽诗 | 申请(专利权)人: | 拍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G1/00 | 分类号: | G07G1/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陆勍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北市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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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可插拔税控 装置 可携式 电子 收费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关于一种具有可插拔税控装置的可携式电子收费装置,尤指一种具有触控式萤幕,可结合可插拔式税控元件及税控功能,并兼具携带便利性的具有可插拔税控装置的可携式电子收费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演进,当今社会的交易行为的支付工具已从传统的金属/纸币转为以信用货币(如信用卡credit card、现金卡debit card、悠游卡等卡片)进行交易,并因此设计一系列工具以协助商店对消费者进行收费。然而,目前并无单一可携式端点销售系统(Point of Sale,POS)可同时协助商店处理报税事宜。
已知技术中有可协助商店处理报税事宜的POS,但该等机器通常无法确保税捐数据的正确性,使得政府税捐机关无法确保其所获得的税捐数据与商店收益相符,亦无诱因使商店正确记录其税捐数据并以正确的税捐数据向税捐机关进行报税。更重要者,已知POS未能贴近使用者需求,POS即便配备有税控模块亦多为内建,无法由使用者自行依需求于购买后再行决定是否安装税控模块。
此外,已知具有税控功能的装置并不具有可移动性。因此,使用者仅能站在固定位置(如柜台边)以进行收费或完成税控数据记录。如此一来,将使得使用者操作相当不便利,无法使道路边的摊贩、行销人员在进行交易时皆能同时完成税控机制。
再者,已知技术中,若商店愿意让消费者以信用货币进行消费,则商店必须购买一台POS处理交易信息(如交易品项、单价、总价及最终交易数额等),并购买另一销售点资金电脑过户系统(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at point ofsale system,EFTPOS)以处理商店和信用卡中心请款事宜。因此,在已知技术中,并无单一POS可以整合处理交易信息与向信用卡中心请款的功能。
整体而言,已知技术并无法在单一POS上同时具有以下优点:携带便利性、税控功能,以及因具有可插拔的税控装置所能提供的使用上弹性;更没有单一POS可以同时完成处理交易信息与向信用卡中心、银行请款的技术。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可插拔税控装置的可携式电子收费装置,该具有可插拔税控装置的可携式电子收费装置可以供使用本装置的商店正确地处理报税事宜,并利用本装置具有携带方便的特性,可以随处完成收费及报税数据储存事宜。
本发明的一目的在于包含一壳体与一盖体,其中该壳体围绕该盖体,该壳体与该盖体限制出一内部空间;并具有一触控式萤幕、一可充电式电池与一电源连接插座,其中该壳体围绕该触控式萤幕与该电源连接插座,该可充电式电池设于该内部空间,且该可充电式电池与该电源连接插座具有电性连接;此外,本发明亦包含一卡片读取模块设于该壳体的表面;一无线通信模块设于该内部空间或该壳体的表面;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包含一税捐元件容置空间为该内部空间的一部,并与该盖体相连接;且具有一税捐数据模块连接装置设于该税捐元件容置空间内,当使用者需要进行税控功能时,可将一税捐数据模块置于该税捐元件容置空间内,并使该税捐数据模块连接装置与该税捐数据模块进行电性连接以启用该税捐数据模块进行报税事宜。
本发明的再一目的在于包含一密封装置具有连续的一第一密封部及一第二密封部,该第一密封部设于该壳体,且该第二密封部设于该盖体,当该密封装置被设置完成后,一旦该壳体与该盖体分离,该密封装置将被不可回复地损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具有可插拔税控装置的可携式电子收费装置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2A为本发明的具有可插拔税控装置的可携式电子收费装置的第一背面结构示意图。
图2B为本发明的具有可插拔税控装置的可携式电子收费装置的第二背面结构示意图。
图2C为本发明的具有可插拔税控装置的可携式电子收费装置的第三背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的具有可插拔税控装置的可携式电子收费方法的方块说明图。
符号说明:
1:壳体 2:触控式萤幕
3:电源连接插座 4:卡片读取模块
4a:磁条读取模块 4b:感应式卡片读取模块
5:打印装置 6:条码读取模块
7:盖体 8:内部空间
9:可充电式电池 10:无线通信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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